身份證重新辦理原來的還能用嗎
原來的身份證若有磁並在有效期內是可以使用的。身份證進行補辦後,原來的身份證如果有磁並在有效期內是不影響使用的。即便是經過了掛失程序,但此程序僅對其補辦身份證和公安機關留檔備查有意義,並不會影響正常使用。但是正常的掛失手續是必須的,這樣可以避免因爲不法分子利用身份證所造成的違法事件,對自己造成影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
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有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對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居民身份證記載的公民個人資訊,應當予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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