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證下來多久會開庭
收到逮捕令至開庭的具體時間長短,因罪名不同、案情不同,涉及每個階段的時間均有可能不一樣,故不同的案件,經過的時間均有差異。
刑事案件一般要經過刑事偵查、審查起訴、審判這三個階段。如果案情複雜會相應的延期。要經過偵查階段,一般最長37天。移送檢察院,這期間檢察院有兩次退偵的期限,一次一個月,移送審查起訴通常一個月,特殊情況可以延長半個月。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
【法律依據】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208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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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拘留的情形有哪些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適用拘留的情形主要有:1、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2、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3、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4、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5、有毀滅、僞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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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權處分的效力怎樣
無權處分的合同是有效的,無權處分的物權效力待定,這就是民法中的物債兩分原則。無權處分如果不能構成善意取得,則物權不發生效力,無權處分的合同無法履行,無權處分方要承擔違約賠償責任。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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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算判刑嗎
拘役屬於刑事處罰的一種,被判處拘役就意味着被判刑,受到了刑事處罰。我國刑法中刑事處罰分爲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此外還有適用於犯罪的外國人的驅逐出境。刑事處罰主要是人身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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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的適用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79條規定: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採取取保候審尚不足以防止發生下列社會危險性的,應當予以逮捕:(一)可能實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會秩序的現實危險的;(三)可能毀滅、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