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訴訟仲裁 > 訴訟管轄

訴訟時效不合法的情況有哪些

一、訴訟時效不合法的情況有哪些

訴訟時效不合法的情況有哪些

訴訟時效不合法的情況有: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條下列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一)請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

(二)不動產物權和登記的動產物權的權利人請求返還財產;

(三)請求支付撫養費、贍養費或者扶養費;

(四)依法不適用訴訟時效的其他請求權。

訴訟時效的適用範圍是指訴訟時效適用哪些權利。依學理解釋,訴訟時效主要適用於債權及債權以外的財產權請求權。因爲訴訟時效的立法目的在於消滅因權利人不行使權利而導致的法律關係的不穩定狀態。因訴訟時效屆滿喪失的是權利人請求人民法院強制義務人履行義務的權利,因此,只有請求權性質的民事權利才適用訴訟時效。

一般而言,適用訴訟時效的請求權包括:

(1)債權請求權;

(2)物權請求權中的財產返還請求權、恢復原狀請求權。

二、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1、請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

2、不動產物權和登記的動產物權的權利人請求返還財產;

3、請求支付撫養費、贍養費或者扶養費;

4、依法不適用訴訟時效的其他請求權。

當事人可以對債權請求權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但對下列債權請求權提出訴訟時效的,法院不予支援:

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請求權;

2、兌付國債、金融債券以及向不特定對象發行的企業債券本息請求權;

3、基於投資關係產生的繳付出資請求權;

4、其他衣服不適用訴訟時效規定的債權請求權。

訴訟時效,簡單地理解就是權利的保護期,也就是說當權利人的權利遭到侵害時,可以向法院要求保護權利人受損害的權利,對於侵害人予以懲罰,如採取賠償損失、返還原物、賠禮道歉等責任承擔方式,以期對權利人的損失進行補救,但是如果權利人沒有在訴訟時效內及時地行使權利,那麼將失去法院對侵權人的強制執行,強制執行可以理解爲就算權利人打贏了官司,權利人也不能要求法院強制侵權人承擔責任,這與在訴訟時效3年內行使權利的區別在於,如果權利人在3年內起訴並打贏了官司,那麼在判決書或者裁判書生效後,侵害人還是沒有履行權利的,那麼權利人可以就生效的判決書或者裁判書申請法院強制義務人承擔裁判文書中應承擔的義務,法律設定訴訟時效的目的就是在於督促權利人及時行使權利,防止出現權利上的睡眠。

雖然權利人在超過3年訴訟時效後再起訴失去申請法院的強制執行的權利,但是並不意味着法院對於權利人超過3年的訴訟時效提起的訴訟會不予以受理,法院仍應當受理,只不過在受理後如果侵害人提出超過訴訟時效的抗辯並且經過審查發現權利人並不存在中止、中斷、延長等事由的,法院才依法判決駁回權利人的訴訟請求,否則,如果侵害人沒有提起這一抗辯事由,法院也不能依職權主動適用。此外,當事人之間也可以對超過訴訟時效的債權債務重新達成新的訴訟時效,則從當事人重新達成協議後重新開始計算訴訟時效。

綜上所述,這個訴訟時效在《民法典》相關法律上是由明確的規定是多長時間的,一般適用普通訴訟時效的話都是在三年的,但如果有一些法律規定的特殊情況除外,當然也不是所有情形都適用這個訴訟時效,只有關乎到債權的請求權等等的才適用。

標籤:訴訟時效 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