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公告期滿是什麼時候?
一、法律規定公告期滿是什麼時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八十四條,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節規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公告送達。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爲送達。公告送達,應當在案卷中記明原因和經過。
在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情況下,人民法院透過公告將訴訟文書有關內容告知受送達人的一種特殊的送達方式。
二、公告送達的適用範圍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公告送達必須符合下列要求或規則:
1、法院採取公告送達,既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欄、受送達人原住所地張貼公告,也可以在報紙上刊登公告。法律對公告方式有特殊要求的,應按要求的方式進行公告。
2、公告送達起訴狀或上訴狀副本的,應當在公告中說明起訴或上訴的要點,受送達人答辯期限及逾期答辯的法律後果;公告送達傳票的,應當說明出庭地點、時間及逾期不出庭的法律後果;公告送達判決書、裁決書的,應當說明裁判主要內容;裁判是第一審法院作出的,還應當說明上訴權利、上訴期限和上訴審人民法院。
我國法律規定,公告送達起訴狀或上訴狀副本的,應說明起訴或上訴要點、受送達人答辯期限及逾期不答辯的法律後果;公告送達判決書、裁定書的,應說明該判決或裁定的主要內容;屬於一審判決的,還應說明當事人的上訴權利、上訴期限和上訴審人民法院。但實踐中鮮有法院在公告內容中寫明上述內容,這導致受送達人即使看到了公告,也不知送達的主要內容。
公告的開頭一般就是受送達人的名字“某某某”,沒有註明個體特徵,因我國同名同姓者衆多,導致被公告人身份的不特定,被告不明確。
公告期規定的是雙方知情間,如果有爭議的地方,可以向法院再次提起上訴,但是如果在公告期滿之後上未進行上訴的話,那麼就認定爲被送達人默認該判決消息,則該判決產生法律效力,不得再次進行上訴。
-
民事訴訟裁定終結執行的法定條件是怎麼規定的
一、民事訴訟裁定終結執行的法定條件是怎麼規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七條執行終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終結執行:(一)申請人撤銷申請的;(二)據以執行的法律文書被撤銷的;(三)作爲被執行人的公民死亡,無遺產可供執行,又無義務承擔人...
-
當事人另行起訴多久立案?
一、另行起訴多久立案?一般來說如果法院覺得當事人的案件無法合併審理的話,則會建議當事人另行起訴。另行起訴是指在法院審理的案件中不能就當事人提出的主張進行合併審理,需當事人另案起訴。一般是當事人提出的主張與審理的案件不是同一法律關係,即案由不一致;或...
-
必要共同訴訟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能夠引起必要共同訴訟的具體情形有:1、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或私營企業掛靠集體企業並以集體企業的名義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在訴訟中,該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或私營企業與其掛靠的集體企業爲共同訴訟人。2、營業執照上登記的業主與實際經營者不一致的,以業主和實際...
-
在我國民事訴訟狀通常是由什麼組成
一、在我國民事訴訟狀通常是由什麼組成民事起訴狀通常是由首部、正文、尾部組成。二、起訴流程1、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國家祕密、個人隱私或者法律另有規定的以外,實行公開審理。對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將在開庭三日前通知雙方當事人。2、開庭審理大致分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