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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因工傷殘有什麼待遇

職工要是因工緻殘的,經過認定之後可以獲得工傷賠償。那要是職工非因工傷殘的話,此時又可以享有什麼待遇呢?而要是非因工導致職工死亡的話,這個時候涉及到的待遇又是怎樣的呢?關於這兩個問題,本站小編將在下文中爲你做詳細解答。

非因工傷殘有什麼待遇

一、非因工傷殘有什麼待遇

(一)醫療費:包括診療費、手術費、住院費及普通藥費;貴重藥費、住院的伙食費及就醫路費則由本人負擔。

(二)病傷假期工資:醫療期間連續6個月內的,按月給付病傷假期工資,其標準如下:本企業工齡不滿2年者,爲本人工資60%;已滿2年不滿4年者,爲本人工資70%;已滿4年不滿6年者,爲本人工資80%;已滿6年不滿8年者,爲本人工資90%;已滿8年及8年以上者,爲本人工資100%。

(三)非因工負傷救濟費:醫療期間連續超過6個月的,病傷假期工資停發,改爲按月給付非因工負傷救濟費,其標準如下:本企業工齡不滿1年者,爲本人工資40%;已滿1年未滿3年者,爲本人工資50%;3年及3年以上者,爲本人工資60%。此項救濟費付至能工作或確定爲殘廢或死亡時止。

(四)非因工殘廢救濟費:非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確定爲殘廢完全喪失勞動力退職後,除領取非因工殘廢救濟費、本人死亡時的喪葬補助費及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外,其他勞動保險待遇應停止享受。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爲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爲工傷的其他情形。

二、非因工死亡有什麼待遇

職工因工死亡,或者職業病死亡,該享受工亡待遇。這個由《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參加了工傷保險的主要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由單位按照不低於工傷保險的待遇支付。但是,職工在職期間,如果是非因工死亡或病亡,能享受一定待遇嗎?答案是肯定的。

企業職工非因工死亡應享受以下待遇:

(一)喪葬費。本企業職工平均工資2個月。

(二)一次性救濟金。其供養直系親屬1人者,爲死者本人工資6個月;2人者,爲死者本人工資9個月;3人或3人以上者,爲死者本人工資12個月。

(三)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企業職工(含離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符合領取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條件的供養直系親屬,每人每月補助標準按企業所在地標準計算。

職工不管是因工傷殘還是非因工傷殘的,此時單位都是需要對受傷職工作出相應的賠償,換言之,此時傷殘職工也是可以享受一定待遇的。當然,各地在這方面的規定不同,那麼非因工傷殘職工所能享受的待遇也就不同。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日照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