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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借款合同樣本(常用14篇)

銀行借款合同樣本1

銀行借款合同樣本(常用14篇)

立合同單位:

_______________(簡稱借款方)

中國人民建設銀行______行(簡稱貸款方)

根據國家規定,借款方爲進行基本建設所需貸款,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發放。爲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元,用於_____

___。預計用款爲____年__元;____年__元;____年__元;

____年__元;____年__元。

第二條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並計算複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息爲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

第三條 借款方保證從____年__月起至____年__月止,用國家規定的還貸資金償還全部貸款。預定爲: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逾期不還的,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或者商請借款單位的其他開戶銀行代爲扣款清償。

第四條 因國家調整計劃、產品價格、稅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檔案,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五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和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統計、會計報表及資料。

第六條 貸款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供應資金。因貸款方責任,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延期天數,以違約數額的__%付給借款方違約金。

第七條 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原定利率加收罰息__%。

第八條 本合同經過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後生效。合同正本一式2份,借、貸雙方各執1份;副本__份,報送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部門各執一份。

借款方:(公章)

貸款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開戶銀行及帳號: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銀行借款合同樣本2

借款人:___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銀行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需要,向貸款人申請________借款,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上述貸款。經雙方協商一致,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管理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主要借款內容

1.借款種類、用途、金額、利率、期限:

-------------------------------------

|種類||用途||

|--------|----------|-----|---------|

|金額(大寫)||利率||

|--------|--------------------------|

|期限|年個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

2.本合同項下借款按日計息,按__結息,欠息按__‰計收復利,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如遇利率調整,按中國人*銀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條借款和還款

1.分期借款、還款計劃:

-------------------------------------

|分期借款計劃|分期還款計劃|

|-----------------|-----------------|

|年|月|日|金額(小寫)|年|月|日|金額(小寫)|

|----|--|--|------|----|--|--|------|

|||||||||

|----|--|--|------|----|--|--|------|

|||||||||

|----|--|--|------|----|--|--|------|

|||||||||

-------------------------------------

2.借款人在借款前應向貸款人遞交具體的借款計劃,並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書面檔案。

3.貸款人按借款計劃辦理貸款手續。實際放款日和實際借款額以借款借據爲準,還款日和還款額以實際發生爲準。

4.借款人應按照收購資金貸款管理的有關規定,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及時還本付息;到期不還的,貸款人有權直接從借款人帳戶中扣收。

第三條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借款人有權瞭解農業發展銀行有關信貸政策、利率政策、各項優惠政策和信貸管理制度、規定、辦法等,配合貸款人共同管好貸款。

2.借款人必須嚴格遵守國家關於收購資金封閉執行的規定,只能在農業發展銀行開設基本存款帳戶和相應的專用帳戶。對遠離開戶行的企業,經開戶行審查同意,也可以在其他金融機構開立輔助存款帳戶,但必須遵守農業發展銀行的信貸管理規定。

3.借款人必須嚴格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不得挪作他用。

4.借款人應及時向貸款人提供真實完整的財務會計報表和統計報表等相關資料,並自覺接受貸款人的信貸監督。

5.借款人商品出庫和銷售應向貸款人報告,同時必須嚴格堅持順價銷售原則(國家另有規定除外),執行農業發展銀行結算原則及規定。

6.借款人實現銷售後,必須及時、足額將銷售回籠款存入農業發展銀行基本存款帳戶,不論借款是否到期,都應主動及時、足額歸還借款本息,不得挪作他用。

7.借款人不得以銀行借款及其形成的資產對他人債務提供擔保或償還貸款人以外的債務,以保證貸款的安全。

8.借款人發現有危及貸款人債權安全的情況時,應立即採取保護措施,並及時通知貸款人。

9.借款人發生分立、合併、改組、股份制改造、承包、租賃等改變經營形式行爲時,已佔用的貸款本息應立即歸還;立即歸還確有困難的,由改變後的企業承擔或分別承擔貸款債務和利息,並辦理貸款債務轉移手續。

10.借款到期,借款人因商品未銷售等特殊原因確實不能歸還的,應提前10天(遇節假日順延)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經貸款人審查同意後,可辦理展期手續。貸款人審查不同意展期的,借款人應按合同約定時間歸還貸款本息。

11.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貸款人應當按照合同要求及時發放貸款,並根據借款人實際用款進度供應資金。

2.貸款人有權對借款人的財務狀況、經營狀況、商品庫存情況及貸款使用情況實施監管。

3.在借款人銷售貨款歸行或專項補貼到位後,貸款人依據相關規定,將資金分解到借款人相關的專用帳戶。經協商同意,可提前收回相應的貸款本息。

4.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違約責任

1.借款人違反上述約定義務的,貸款人可視不同情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糧食收購條例》、《糧食購銷違法行爲處罰辦法》和中國人*銀行、中國農業發*銀行有關信貸管理規定,實行加罰息、停止貸款、扣收帳戶資金等信貸制裁措施。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及損失,由借款人自行承擔。借款人拒不償還貸款本息的,貸款人有權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申請資產保全或強制執行。

2.貸款人違反約定義務的,借款人有權向貸款人的上級行反映;因貸款人的違約行爲而受到損失的,有權要求貸款人給予賠償。

3.經借、貸雙方協商同意,借款人提前歸還貸款或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均不追究違約責任。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與終止

1.本合同生效後,借、貸雙方不得擅自單方變更或解除合同。

2.貸款人同意辦理貸款展期的,應簽訂展期還款協議。展期期限和利率按有關規定執行。

3.借款方不得擅自將本合同項下的債務轉讓給第三者。

4.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全部清償後,本合同自行終止。

5.在合同有效期內,借款方更換法定名稱、法定代表人或改變住所時,應於變更前1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並辦理有關變更手續。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透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直接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合同組成

借款申請書、借款借據、展期還款申請書、展期還款協議書、授權委託書、變更本合同條款的協議和貸款人要求借款人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借貸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借、貸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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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款人|貸款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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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企業法人章|貸款人:公章|

||(或合同專用章)|

|||

|法定代表人:簽章|負責人:簽章|

|(或授權代理人)|(或授權代理人)|

|||

|||

|開戶銀行__________|專所__________|

|專所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

-------------------------------------

簽約日期:__年__月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

銀行借款合同樣本3

貸款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借款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擔保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第一條 自 至 ,由貸款方提供借款方貸款 元(大寫)。借款、還款計劃如下:

分期借款計劃:

分期還款計劃日期:

金額:

利率:

用途:

日期:

借款本金:

第二條 貸款方應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罰息同。

第三條 貸款利率,按銀行貸款現行利率計息。如遇調整,按調整的新利率和計息辦法計算。

第四條 借款方應按協議使用貸款,不得轉移用途。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直至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第五條 借款方如不按規定時間、額度用款,要付給貸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按借款額度、天數,按借款利率的 %計算。

第六條 借款方保證按借款契約所訂期限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 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辦理延期手續,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原訂期限的一半,貸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的逾期貸款,加收罰息。

第七條 借款方的借款由擔保人作擔保。

第八條 貸款到期後一個月,如借款方不按期歸還本息時,由擔保人連帶償還本息和逾期罰息。

第九條 補充條款

第十條 本合同項下爭議依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只能選擇一種)

(1)向 法院起訴;

(2)由 仲裁委員會依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生效後,除本合同已有約定外,本合同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確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經本合同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合同。書面合同達成之前,本合同繼續執行。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借貸款雙方各持正本壹份,擔保方壹份,公證處壹份。

第十三條 本合同經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貸款方:(章)借款方:(章)

代表人:代表人: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

擔保方:(章)

代表人:

簽訂日期:

銀行借款合同樣本4

借款人(以下稱甲方):

身份證號:

住址:

聯繫電話:

出借人(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聯繫電話:

甲方因本人需要,向乙方申請人民幣貸款,乙方同意向甲方發放上述貸款。

甲、乙雙方遵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乙方同意出借金額爲人民幣¥元(大寫:萬元整),借款於本協議生效後按本協議第二條約定的方式支付。

第二條本合同雙方同意選擇第(____)項作爲乙方向甲方支付借款的方式:

1、銀行轉帳方式收款:乙方透過銀行轉帳方式給付款項的,甲、乙雙方應保留銀行劃款記錄,甲方收到款項後,應爲乙方出具本人簽署的收條或收據;

2、現金方式收款:乙方透過現金方式給付款項的,乙方應保留銀行取款憑證,甲方收到款項後,應爲乙方出具本人簽署的收條和收據。

第三條本次借款月利率爲_____%。

第四條借款期限爲_____天,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條甲方保證該貸款的用途符合法律規定,因所借款項用於法律所限制或禁止的用途導致的任何責任均由甲方獨立承擔。

第六條甲方在借款期限屆滿時一次性償還本金,按月支付利息。

第七條本協議履行期間,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前償還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甲方或甲方的繼承人、法定監護人應在收到乙方發出通知後15日內一次性償還借款本金和實際發生的利息:

1、甲方提供虛假或非法的證明、資訊或資料;

2、甲方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蹤、喪失民事行爲能力。

第八條甲方違反本約定的,乙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

第九條如甲方未按約還款和支付利息,則需支付日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第十條因本次協議有關事項辦理公證、登記、轉讓、第三方協助、稅收或律師見證時,該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一條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同意向乙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本協議所登記的地址爲當事人接收通知、傳真、及其他檔案的地址,一方當事人和有關司法機關以的方式向另一方發出相關的法律檔案,不論對方是否收悉,發出檔案三日後即視爲送達。

第十三條本協議一式陸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登記機關執四份。

甲方:

身份證號: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身份證號: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銀行借款合同樣本5

銀行借款是指企業向銀行或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借入的、需要還本付息的款項,包括償還期限超過1年的長期借款和不足1年的短期借款,主要用於企業購建固定資產和滿足流動資金週轉的需要。

借款人: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貸款人: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簽訂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

借款人因公路建設項目,向貸款人申請人民幣貸款萬元,期限爲年。

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貸款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第一條定義與解釋

1.1在本合同中,下列術語具有如下含義:

1.1.1銀行營業日指貸款人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1.1.2結息日指每季最後一個月的20日。

1.1.3借款人指依據本合同借用貸款的人,包括其繼承人、受讓人。

1.1.4貸款人指依據本合同發放、管理貸款的銀行,包括經辦貸款和實施帳戶監管的銀行。

1.1.5提款期指借款人依據本合同第6.1條提取貸款的期間,包括推遲提款的期間。

1.1.6還款期指借款人依據本合同第6.7條歸還貸款的期間,包括貸款展期的期間。

1.1.7寬限期指允許借款人遲延履行義務而不視爲違約的期間。

1.1.8項目指公路。

1.1.9建設期指從項目開工之日起至項目完工之日。

1.1.10經營期指項目竣工交付使用開始至運營期結束。

1.1.11完工指竣工報告經有關部門批准,項目交付使用。

1.1.12成本超支指項目建設投資(包括固定資產支出和流動資金支出)超支。

1.1.13預備費包括基本預備費和漲價預備費。

1.1.14項目資本金指在公路總投資中由投資者認繳的非債務性資金。

1.1.15擔保性檔案指爲了保證本合同的履行而簽署的保函、保證、抵押合同、質押合同等。

1.2本合同目錄和條款的標題僅爲查閱方便,不影響本協議任何條款的含義。

第二條借款人陳述與保證

2.1借款人是依法設立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實體,依法有權訂立和履行本合同;

2.2所建項目已經取得有關批覆檔案,包括項目建議書批覆檔案、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批覆檔案、環保批覆檔案、徵用土地批文、開工批覆檔案、項目資金承諾檔案、公路收費權批文或意向性承諾書等所有應該取得的政府批准檔案;

2.3向貸款人提供本項目下的批准其借款的檔案、擔保性檔案、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應合同、技術諮詢合同等;

2.4本合同項下萬元的項目資本金按期、足額到位;

2.5向貸款人提供本項目的其他建設資金的貸款方及其他資金出資方的資金承諾書;

2.6在總投資中單列百分之的預備費用於應付意外事件及物價上漲可能引起的成本超支;

2.7本合同項下借款人的債務與借款人其他債務處於平等地位(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8在談判、簽署、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貸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真實、完整、準確;

2.9目前無重大經濟糾紛發生。

第三條貸款

3.1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總額爲人民幣_____萬元的貸款。

3.2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只能用於公路項目建設。

3.3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共_____年個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年

月日止。

3.4在貸款期限內,借款的實際提款日和還款日以貸款人批准的借據爲準;其他記載事項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爲準,借據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四條利率和利息

4.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確定爲年息百分之.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並且本合同項下的利率在規定的調整範圍內的,則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作相應的調整,無須經借款人同意。

4.2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息,以每年360天爲基數,從借款人提款之日起,按實際貸款餘額和佔用天數計收(包括第一天,除去最後一天)

4.3貸款人在每一結息日向借款人計收利息。

貸款到期,利隨本清。

第五條提款前提條件

5.1首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須向貸款人提交下列檔案或辦理下列事項:

5.1.1貸款證交由貸款人審覈;

5.1.2本合同項下貸款所建項目的有關批覆檔案,包括項目建議書批覆檔案、工程可行性報告批覆檔案、環保批覆檔案、徵用土地批文、開工批覆檔案、項目資金承諾檔案、收費權批文或意向性承諾以及項目資金計劃安排等;

5.1.3生效的建設承包合同;

5.1.4生效的原材料供應合同;

5.1.5項目財產保險單;

5.1.6所有依法生效的擔保性檔案。

5.2首次和每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5.2.1擔保合同合法有效;

5.2.2本合同項下貸款所建項目的資本金和其他籌措資金已按規定的時間足額到位;

5.2.3未發生成本超支或者成本超支部分已自籌解決;

5.2.4未發生本合同規定的違約事件;

5.2.5出具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的情況報告及有關的財務報表、資料;

5.2.6按本合同規定向貸款人辦理提款手續;

5.2.7已按第7.3條的規定開立帳戶。

第六條提款和還款

6.1本合同項下貸款的提款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6.2本合同項下貸款分次提取,即:

(1)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提款萬元;

(2)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提款萬元;

(3)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提款萬元;

6.3借款人確需推遲提款日期的,應在提款日前天徵得貸款人的同意,並支付貸款人因此所受到的利息損失(推遲提款期的利息-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貸款人所受利息損失)

6.4貸款人應在借款人辦理借款手續後個銀行營業日內將貸款放出。

6.5如果借款人要求取消全部或部分尚未提取的貸款,應在確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終止日個銀行營業日前向貸款人提出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後方可取消。

6.6借款人在確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內,未辦理提款手續且未申請推遲提款的,貸款人可以通知借款人在3天內辦理有關手續;逾期仍未辦理的,貸款人有權取消未提取的貸款。

6.7本合同項下貸款的還款期爲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分次還款,具體還款時間與金額如下:

還款日還款本金數額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萬元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萬元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萬元

6.8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貸款的,可以在該筆貸款到期日個銀行營業日前向貸款人提交展期申請,貸款人同意後,由貸款人與借款人簽訂展期協議。

6.9借款人用於歸還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的資金,包括但不限於:

.公路建成通車後收取的車輛通行費;

.

.

6.10第6.9條所列資金尚不足以歸還貸款的,借貸雙方應及時協商以借款人的任何其他資金償還貸款本息,或者由保證人清償。

6.11借款人要求提前還款的,應於擬定提前還款日個銀行營業日前向貸款人提交申請,經與貸款人協商同意後,可以提前還款。

對於提前償還的款項,借款人不能重新借用。

6.12借款人提前還款的,必須在結息日進行;本金金額不得少於萬元。

6.13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應按實際用款天數計算利息,與本金一併歸還。

6.14借款人提前歸還的本金,應按本合同6.7條規定的還款計劃倒順序減少貸款本金。

6.15若某個提款、還款、結息日爲非銀行營業日,則順延至下一個銀行營業日,若下一個銀行營業日爲下一個公曆年度或月份的第一天,則該提款、還款日提前至上一個銀行營業日。

順延或提前的,相應加收或減少利息。

第七條帳戶監管

7.1爲保證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的落實,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銷地委託貸款人根據銀行帳戶管理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對借款人按第7.3條開立的帳戶進行監管。

7.2帳戶監管包括:

7.2.1監督借款人專款專用,對非用於本項目的開支有權拒付;

7.2.2監督借款人按規定的用款順序支付款項;

7.2.3有權從償債基金帳戶直接劃轉資金以歸還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而取得的其他債權。

7.3借款人應在下述機構開立並保持下述帳戶,直至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而獲得的其他債權全部還清爲止:

7.3.1開立於的項目資金專用帳戶,借款人從貸款人處提取的所有款項及項目資本金必須存入該帳戶,帳戶餘額不得低於按規定應當留足的預備費的金額;從該帳戶提取的款項只能轉至基本結算帳戶;

7.3.2開立於的基本結算帳戶,借款人收到的下述款項應付至該帳戶內且該帳戶內的資金只能用於第7.4條規定的支出:

.項目完工後收取的車輛通行費;

.本項目下的所有保險賠款;

.借款人收取的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應合同項下的違約金、賠償金、定金及其他款項;

.借款人從任何其他渠道收取的本項目下的所有其他款項。

7.3.3開立於的償債基金帳戶,該帳戶內的資金只能用於歸還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取得其他債權。

借款人應在還本結息日將當期應當償付的款項存入償債基金帳戶,並享有天的寬限期。

7.4借款人承諾,其從基本結算帳戶內的所有提款和轉賬只能按照下列次序支付下述款項:

7.4.1項目建設期:

.按借款人的工程預算應付的工程款

.本合同項下的到期利息

.其他支出

7.4.2項目經營期:

.本合同項下的到期利息額

.本合同項下的到期本金額

.本合同項下應支付給貸款人的任何其他金額

.按借款人的營運預算應付的營運開支

.其他支出。

7.5在貸款人發出違約通知後(除非該違約通知被收回),除非用作支付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取得的其他債權,否則借款人從第7.3條所列帳戶的所有提款應事先取得貸款人的同意。

7.6貸款人對爲實施本合同約定的帳戶監管而採取的拒付、限制支出等措施不承擔法律責任。

第八條擔保

8.1爲保證項目的按期完工和貸款的按期清償,有關方已向貸款人提供以下擔保:

8.1.1在項目建設期間內,向貸款人提供資金承諾,保證在發生工程成本超支、不能按原計劃成本完成全部工程時,透過各種方式融資,補充資金,直至工程全部完工(見附件一)

8.1.2當項目不能按期完工時,借款人將其所獲得的來自於建設承包合同、原材料供應合同以及本項目下其他合同的違約金、賠償金等所有權益轉讓給貸款人。

8.1.3借款人以依法獲得的公路收費權質押作爲清償本合同項下債務的擔保(見公路收費權質押合同),並承諾該質押擔保不因借款人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併、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涉及銀行債權的產權變動或經營方式調整而撤銷。

8.1.4項目建成後,還款期內貸款本息的償還,由向貸款人提供擔保,保證在借款人不能按期清償貸款本息時承擔連帶責任(見附件二)

第九條借款人承諾

9.1所作的陳述與保證真實無誤;

9.2承認和遵循貸款人的業務制度和操作慣例及本合同項下的操作規程;

9.3按照本合同和借據中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9.4在每個財務年度結束後日和每個季度結束後日內,向貸款人提交該階段的財務報表,並保證真實、完整、準確。

年終財務報表需經註冊會計師(審計師)事務所審覈、確認;

9.5保證資金狀況沒有發生不利於本合同項下貸款的變化;

9.6本項目的匯率風險由借款人自行承擔並採取措施加以防範,不得影響貸款本息的償還;

9.7允許貸款人及其委託的單位或個人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以及借款人項目建設、生產經營、財務收支等情況;

9.8借款人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併(兼併)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涉及銀行債權債務的產權變動或經營方式調整時,不得改變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對貸款人應負的義務,並在作出決定日前向貸款人提出報告,與貸款人就貸款清償或者落實達成協議後實施;

9.9借款人變更註冊資本、章程、法定代表人及其他工商登記事項時,應在變更後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9.10借款人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或出現財務狀況惡化、可能危及貸款安全的,應當在事件發生後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9.11借款人應當及時就已發生或者將發生的本合同規定的違約事件向貸款人通報。

第十條貸款人承諾

10.1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及時足額撥付應當發放的貸款;

10.2對獲悉的借款人項目建設、財務收支等情況依法保密。

第十一條變更、解除與轉讓

11.1締約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確需變更、解除的,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

合同變更、解除的,不影響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合同解除的,不影響本合同中規定的爭議解決條款。

11.2借款人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的,受讓方必須經貸款人確認並承接本合同項下借款人的全部權利和義務;有保證人的,應取得保證人的同意或另行提供令貸款人滿意的擔保。

在貸款人與受讓方的債務轉讓協議生效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十二條保險

12.1借款人應在本合同生效後日內向貸款人認可的保險公司辦理本合同項下的項目保險。

險種爲險、險、險;保險餘額應與本文同項下項目的總價值相等;保險期限應不短於貸款期限,並根據有關規定續保,直至貸款還清爲止。

12.2保險費由借款人負擔,保險單由貸款人保管,保險單爲本合同附件;貸款人有權向借款人追償爲維護自身利益而代付的保險費用及有關支出。

12.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若項目發生投保範圍內的損失,借款人應將其所得保險賠償金存入第7.3.2條規定的基本結算帳戶,由借貸雙方協商決定用於項目毀損部分的修復或提前清償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3.1借款人逾期未提款的,應按日向貸款人支付未提取貸款金額部分的百分之的違約金。

13.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還本付息的,對逾期貸款每日計收萬分之的利息,對未支付的利息計收復利。

13.3借款人未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的,貸款人對違約使用部分計收萬分之的利息。

13.4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第十一條和第12.1條規定的,應向貸款人支付貸款金額百分之的違約金。

13.5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7.4條規定的,應向貸款人支付挪用金額百分之的違約金。

13.6借款人違反本合同條款約定,情況嚴重,致使貸款人認爲可能危及貸款安全的,貸款人有權取消尚未發放的貸款,並提前收回已經發放的部分或者全部貸款。

不能收回的,視爲貸款逾期,按第13.2條的規定計收利息。

13.7發生第13.6條規定的情形的,貸款人有權依法處置質押的公路收費權。

13.8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的規定歸還貸款本息、違約金、賠償金的,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在貸款人及其分支機構處開立的所有帳戶上直接扣收。

13.9貸款人有下列行爲之一的,應當及時改正,並向借款人按日償付違約部分萬分之的違約金:

13.9.1收到借據後,無正當理由推遲放款的;

13.9.2無故提前收回貸款的。

第十四條爭議解決

14.1借貸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當透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

第十五條通訊

15.1本合同履行中的任何通知和溝通均應直接送交,或者採用掛號信函、傳真、電報、電傳等書面形式。

但是採取除掛號信函之外的其他書面形式送交的,應在事後三天內以掛號信函方式補寄對方。

15.2本合同履行中的各種送交,均以寄件人寄出的時間爲送交時間。

15.3本合同雙方的通訊地址,以本合同締約人欄中的記載爲準,如有變更,應立即通知對方。

第十六條其他

16.1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者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至本合同項下所有應付款項全部清償之日止。

16.2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另行約定作爲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貸款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銀行借款合同樣本6

_________縣_________鄉_________協議字第_________號

經中國農業銀行_________縣支行_________營業所(以下簡稱貸款方)與_________(以下簡稱借款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貸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_____貸款_________元。借款、還款計劃如下:

分期借款計劃 分期還款計劃

日期│ 金額(大寫) 利率 用途 日期 本金

二、貸款方應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罰息同,即爲_________%。

三、貸款利率,按銀行貸款現行利率計息。如遇調整,按調整的新利率和計息辦法計算。

四、借款方應按協議使用貸款,不得轉移用途。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直至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五、借款方如不按規定時間、額度用款,要付給貸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按借款額度、天數,按借款利率的_________%計算。

六、借款方保證按借款契約所訂期限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3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辦理延期手續。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原訂期限的一半。貸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的逾期貸款,加收罰息。

七、借款方以_________,價值_________元,作爲借款抵押品,由貸款方保管(或公證機關保管)。公證費由借款方負擔。

八、貸款到期後1個月,如借款方不歸還貸款,貸款方有權依照法律程序處理借款方作爲貸款抵押的物資和財產,抵還借款本息。

九、本協議書一式_________份,借貸款雙方各執正本1份,公證機關1份。

十、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之日起即有法律效力。

_________行(蓋章):_________ 借款人(蓋章):_________

簽收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證人(蓋章):_________

簽收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銀行借款合同樣本7

_________銀借合同字第_________號

經_________銀行_________(下稱貸款方)與_________(下稱借款方)和_________(下稱擔保方)充分協商,

根據《借款合同條例》和_________銀行的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日起,由貸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種類)貸款(大寫)_________元,用於_________,還款期限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_____‰計算。如遇國家貸款利率調整,按調整後的新利率和計息方法計算。具體用款、還款計劃如下:

第二條 貸款方應在符合國家信貸政策、計劃的前提下,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的加息同。

第三條 借款方願遵守貸款方的有關貸款辦法規定,並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對違約部分,按規定加收_________%利息。

第四條 借款方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願作爲借款方對合同載明的全部貸款正當使用和按期還款的保證人。對借款方轉移貸款用途等違反合同的行爲,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借款方不按期歸還貸款本息時,由保證人承擔代償責任。保證人相互間負連帶保證責任。

第五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對借款方違反借款合同的行爲,貸款方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信貸制裁。貸款方按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可直接從借款方存款帳戶中扣收。

第六條 貸款到期,由借款方及保證人負責償還貸款本息。借款方及保證人到期不能歸還,又未與貸款方簽訂延期協議的,從逾期之日起,貸款方加收_________%的利息,並可以從借款方及保證人的存款帳戶上直接扣收逾期貸款本息。

第七條 在借款方及保證人發生財產不足以清償多個債權人的債務時,借款方、保證人願以其財產(包括應收款項)優先償還所欠貸款方的貸款本息。

第八條 借、貸及保證人發生糾紛,由各方協商解決;需要訴訟的,向貸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仲裁的,按有關仲裁規定辦理。

第九條 其他:_________。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和銀行有關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 本合同經各方簽章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貸、保證人各執_________份。

貸款方:

借款方:

擔保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銀行借款合同樣本8

借款方: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方:中國銀行___分行(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爲引進國外先進技術設備進行技術改造,其項目已經有關部門批准,特向乙方申請____萬美元(或其它外幣)外匯貸款。按照貸款辦法和有關規定,業經乙方審查同意,爲明確經濟責任,特簽訂本借款合同。

第一條借款金額甲方確認向乙方借得現匯___萬美元(或其它外幣),買方信貸___萬美元(或其它外幣)。

第二條借款期限現匯___年__月。(從第一次用匯之日起到還清本息止)買方信貸____年__月。按本合同所附的用款計劃(略),乙方保證及時提供外匯借款合同範本外匯借款合同範本。如因甲方未按計劃用款而造成乙方組織外匯資金的利息損失,甲方按乙方規定支付外匯承擔費。

第三條貸款利息率爲年息,現匯爲___%(或按中國銀行總行公佈的浮動利息計息),按__月浮動;買方信貸爲___%,按___天計算。在借款期間,每半年計息期應計的利息,如甲方未能支付,由乙方直接借記甲方借款帳戶內,實行復息計算。由於計息增加的貸款額,不佔用貸款額度。

第四條借款使用:在引進的技術設備成交後,應將合同副本送交乙方,甲方委託乙方全權辦理進口開證,審單付款等事務。甲方保證本合同項下的外匯,不挪作他用,如果發生挪用,其挪用部分,乙方加倍加收利息。

第五條借款償還:甲方在借款期終止日,全部清償貸款本息。甲方因故不能履行本合同規定歸還借款時,由擔保單位負責按期歸還借款本息的外匯額度和相應等值的人民幣(包括延期償還的.罰息)。對逾期未還的貸款部分,甲方同意加付___%的罰息。

第六條本合同所附的《用匯、還匯計劃》和《還匯(款)保證書》及甲方擔保單位出具的保函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在法律上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效力外匯借款合同範本合同範本。

第七條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借款使用的有關情況、報表、資料,爲乙方檢查信貸工作提供方便。雙方應積極合作,努力促成項目的早日建成投產。

第八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到期結清本項債權債務時終止。合同正式文字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份,送__(有關單位)備案。

甲方:____(公章) 乙方:中國銀行______行(公章)

負責人:___(簽章) 負責人:__________(簽章)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銀行借款合同樣本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規定,借款方爲進行基本建設所需貸款,經貸款方審查發放。爲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元,用於______.預計用款爲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___年_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

第二條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並計算複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息爲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_________年____月起至____年____月止,用國家規定的還款資金償還全部貸款。預定爲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或者商請借款單位的其他開戶銀行代爲扣款清償。

第四條 因國家調整計劃、產品價格、稅率、以及修正慨算等原因,需要變更合同條款,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檔案,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五條 貸款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供應資金。因貸款方責任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六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統計、會計報表及資料。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並對違約使用部分按原定利率罰息50%.

第七條 本合同條款以外的其他事項,雙方遵照《民法典》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八條 本合同經過簽章後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後失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簽章各方各執一份,報送主管部門,總行,分行各一份。

借款方________(蓋章)貸款方_______(蓋章)

負責人:__________負責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籤於: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借款合同樣本10

_______________ (簡稱借款方)

____________銀行(簡稱貸款方)

根據國家規定,借款方爲進行基本建設所需貸款,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發放。爲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元,用於________________.預計用款爲________年____元;________年____元;________年____元;________年____元;________年____元。

第二條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並計算複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息爲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__%.

第三條 借款方保證從________年____月起至________年____月止,用國家規定的還貸資金償還全部貸款。預定爲:____年________元;____年________元;____年________元;____年________元;____年________元;____年________元;____年________元;____年________元。逾期不還的,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或者商請借款單位的其他開戶銀行代爲扣款清償。

第四條 因國家調整計劃、產品價格、稅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檔案,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五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和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統計、會計報表及資料。

第六條 貸款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供應資金。因貸款方責任,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延期天數,以違約數額的____%付給借款方違約金。

第七條 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原定利率加收罰息____%.

第八條本合同經過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後生效。合同正本一式2份,借、貸雙方各執1份;副本____份,報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部門各執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公章)貸款方:__________(公章)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 ____法人代表:(簽字)____

開戶銀行及賬號:____

簽約日期: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

銀行借款合同樣本11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根據________________號檔案批准的________項目。所需資金經甲方申請,乙方審查同意發放短期外匯貸款。雙方同意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國務院頒發的(借款合同條例)的規定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金額:

外匯貸款(大寫)________________美元。

第二條借款用途:

外匯貸款用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借款期限:

本期貸款從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止。

第四條借款利率:

本期貸款年利率爲________%,乙方按季計收利息,如甲方不能按期付息,則轉入貸款本金計收復息。在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或變更計息辦法,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五條借款使用:

本合同簽訂後,甲方須向乙方提供訂貨卡片對外採購合同作爲付款依據。甲方授權乙方憑有關進口部門的付款確認通知,主動從貸款帳戶中支付款項。以外幣計算的保險費,國外銀行手續費等,甲方委託乙方從貸款帳戶中扣收,並將“支款通知”聯寄交甲方。

第六條借款償還:

甲方保證在本合同規定的借款期限內按還款計劃以所借同種外幣償還借款本息(若以其它可自由兌換的外幣償還,按還款日的外匯買賣牌價折算成所借外幣償還)。還款計劃附後。

第七條還款擔保: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由________作爲甲方的擔保人,並由擔保人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擔保函。一旦甲方不能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由擔保單位承擔還本付息責任。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用款計劃用款,其少用或多用部分須向乙方支付2‰的承擔費。乙方因本身責任不按用款計劃提供貸款向甲方支付2‰的違約金。

2.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乙方有權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貸款,挪用貸款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100%的罰息。

3.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甲方不能在貸款期限終止日全部還清本息,應在到期日十天前向乙方提出展期申請。經乙方同意,雙方共同修改合同的原借款期限,並重新確定相應的貸款利率。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按期歸還的貸款,乙方有權從甲方在任何銀行開立的帳戶內扣收,並從過期之日起,對逾期貸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30%的利息。

第九條其它規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並立即或限期收回已經發放的貸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甲方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經法院判決敗訴,償付賠償金後,無力向乙方償付貸款本息;

(3)甲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4)甲方的保證人違反或失去保證書中規定的條件。

2.乙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請書、工貿合同(或協議)、用款和還款計劃及與合同有關的其它書面材料,均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經借貸雙方和法定代表或法定代表授權的簽字人共同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 月____日 日期:_________年___ 月____日

銀行借款合同樣本12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溫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 借款人向貸款人申請貸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借款人和貸款人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種類:循環借款。

第二條 最高額:人民幣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最高額循環借款有效限期,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該期限內發生的貸款均視爲本合同項下的貸款。

第五條 貸款的發放

5.1在最高貸款額度內和循環借款有效期限內,借款人可以在溫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所有對外營業場所取得貸款,並由支付行直接介入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卡號爲____________________金鹿卡主帳戶內。若借款人持有的金鹿卡發生卡號變化,貸款人可將貸款介入新的金鹿卡內。

5.2 借款人臨櫃憑金鹿卡、身份證、輸入貸款金額和卡密碼,取得貸款。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簽署借款借據進行確認。

5.3 每筆貸款的起始日、到期日、利率及金額以《借款借據》等會計憑證及金鹿卡內數據爲準。

5.4 在本合同約定的循環期限和最高額內,借款人可分次循環取得貸款,無須再逐筆簽訂借款合同。

第六條 每筆貸款的到期日不得超過第四條規定的有效期限的到期日。

第七條 貸款利率及計息還息方法

7.1 月利率:__________‰ .

7.2 一年期以內(含一年)的短期貸款,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時,本合同利率不作調整。

7.3 一年期以上的中長期貸款,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時,根據基準利率的浮動比例, 次季度首月按同比例調整本合同利率。

7.4 本合同項下貸款按月結息,貸款人在每月的20日向借款人計收利息,貸款最後到期時利隨本清。

第八條 借款人使用金鹿卡內的貸款時,不但要按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還應遵守貸款人制定的金鹿卡章程的有關規定。

第九條 還款

9.1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的還款日以《借款借據》等會計憑證的記載爲準。

9.2 借款人應按時足額地歸還本合同項下的每筆貸款本金並制服利息,不得逾期,但可以隨時提前歸還。提前歸還本息,合同利率不變。

9.3 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從其開立的在溫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行的存款帳戶中扣劃到期貸款本息。

第十條 借款人陳述和保證

10.1借款人承認和遵循貸款人的業務制度和操作管理及本合同項下的操作規程。

10.2 借款人保證配合貸款人調查、審查個人經濟收入、開支、負債等情況,及時、完整、真實、準確地給貸款人提供所需的情況和相關材料。

10.3 借款人人必須在下列事項發生或可能發生之日起7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1)借款人或其家庭成員的工作狀況、家庭收入發生重大變化;

(2)借款人的家庭發生重大變故;

(3)抵押物發生損毀或者價值明顯減少;

(4)質押物的權利價值明顯減少;

(5)保證人的資信發生重大不利變化或不能歸還向金融機構的貸款;

(6)發生其他影響借款人償債能力的事件;

(7)借款人通訊地址、電話號碼變更的。

第十一條 債權擔保

本合同由以下擔保人提供擔保(擔保合同另行簽訂)

(1)由________________(保證人)提供保證擔保,保證合同[編號爲溫銀( )年高保字_______號].

(2)由________________(抵押人)提供抵押擔保,抵押合同[編號爲溫銀( )年高抵字_______號].

(3)由________________(質押人)提供質押擔保,質押合同[編號爲溫銀( )年高質字_______號].

第十二條 違約事件

12.1 下列任一事件均可構成本條所稱的違約事件:

(1)借款人有挪用貸款的行爲;

(2)借款人有拖欠本金或利息的行爲;

(3)借款人拒不接受貸款人正常的財務監督及經營監督,或者提供虛假材料;

(4)借款人涉及違法活動或涉嫌犯罪;

(5)借款人發生第10.3條所列的應通

知的任何事項之一,影響借款人的償債能力的;

(6)借款人經營發生嚴重虧損或不能按時歸還金融機構的貸款本息;

(7)抵(質)押財產發生毀損,借款人未按貸款人的要求提供新的有效擔保措施的;

(8)借款人或擔保人下落不明或無法聯繫的。

12.2 有違約事件發生或根據擔保合同的約定貸款人提前行使擔保權利時,貸款人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1)停止發放新的貸款;

(2)單方面宣佈本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金全部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所有貸款本金並結清利息,並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

(3)採取法律、法規規定及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救濟措施。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3.1 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任一義務條款,貸款人有權按12.2條採取措施。

13.2借款人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金,逾期貸款的罰息利率爲,在本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百分之________,借款人不能按期支付利息,按逾期貸款的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13.3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罰息利率爲,在本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百分之________,借款人不能按期支付利息,按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13.4借款人違約致使貸款人採取訴訟、仲裁等方式實現債權的,借款人應當承擔貸款人爲此支付的訴訟費、仲裁費、通知費、催告費、律師費、查詢費、拆旅費等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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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條 其他條款

15.1 本合同在履行中的爭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則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向貸款人(包括溫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總行)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2)申請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15.2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向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資訊基礎數據庫查詢其個人信用報告,用以審覈借款人的貸款申請,並將產生的信用資訊向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資訊基礎數據庫報送。

15.3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借據》等寬機憑證以及雙方確認的相關檔案、資料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5.4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包括按指印)後生效。

15.5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簽約雙方各執一份,副本數份備查。

15.6 請借款人認真閱讀本合同,尤其是帶有符號的條款,在確認無異議後簽署本合同。

借款人(簽字) 貸款人(蓋章)

授權代理人(簽字) 負責人:

簽署日期: ____年____ 月 ____日 簽署日期: 年 月

銀行借款合同樣本13

甲方(借款人)_身份證號碼:_乙方(貸款人)_身份證號碼:_

一、雙方就借款事項達成一致,約定如下:

二、借款金額借款方向貸款方借人民幣_元。

三、借款利息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並計算複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利爲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_.

四、借款期限借款方保證從_年起至_年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

五、條款變更因國家變更利率,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檔案,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六、權利義務貸貸款方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借款方應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並對違約部分參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貸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七、保證條款

(一)借款方用_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二)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三)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

五)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後,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執行。本合同一式2份,雙方各執1份。貸款人:_借款人:_連帶保證人:_合同簽訂日期:_年_日

銀行借款合同樣本14

甲方:乙方:日期:用戶指南:該合同資料適用於合作中分清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定義違約行爲,實現在法律範圍內保護守約方,並且對違約行爲進行追究責任,使損失的利益得到合理的經濟賠償。可透過修改使用,也可以直接沿用本模板進行快速編輯。貸款方:借款方:

一、借款用途張要從事個體經營,急需一筆資金。

二、借款金額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萬元。

三、借款利息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並計算複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利爲7%.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

四、借款期限借款方保證從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

五、條款變更因國家變更利率,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檔案,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六、權利義務貸款方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借款方應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並對違約部分參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貸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七、保證條款

(一)借款方用自有房屋6間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二)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三)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

(五)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後,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本合同一式2份,雙方各執1份。貸款人:借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