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內孩子撫養費糾紛的參考依據是什麼?
生活當中的各種民事糾紛還真的是不能夠用絕大多數的這種心態去看待的,就像是很多人都特別的難以理解婚內主張孩子撫養費的這種做法的,如果婚內不撫養孩子,就意味着當事人的經濟收入可能從來都沒有給家裏面做出過任何的貢獻。那麼,婚內孩子撫養費糾紛的參考依據是什麼?
一、婚內孩子撫養費糾紛的參考依據是什麼?
給予未成年子女撫養費,一般都是夫妻離婚以後才實施的。在《婚姻法》司法解釋三出臺前,對於婚內能否主張未成年子女撫養費存在爭議,有觀點認爲,夫妻沒離婚財產共有,如果判決一方需要支付撫養費,執行時就會遭遇尷尬。
基於這個原因,以往,有些法院並不支援還沒離婚的夫妻代表孩子主張撫養費。而現實中,如果一方常年在外,錢不歸家,另一方辛苦帶孩子,無法維持生活,這樣判就會導致不公平。
《婚姻法》司法解釋第三條明確指出: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父母雙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撫養子女義務,未成年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請求支付撫養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二、子女撫育費該怎麼支付?
對子女撫育費數額的確定,應視離婚雙方的實際承受能力決定,對於有固定收入的,可按月工資收入的20%-30%的比例確定,撫育兩個以上子女的,可適當增加比例,但最高不能超過固定收入的50%;對於沒有固定收入的,按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的平均收入計算。
給付的方法:
1、一次性支付;
2、按約定的期限分段支付;
3、無經濟收入或下落不明的,可以財物折抵。
撫育費包含“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內容,應支付至成年止(即十八週歲),但是如果子女年滿十六週歲並以自己的勞動收入作爲生活費的主要來源,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支付。如果子女是全部或部份喪失勞動能力,不受十八歲的限制。在校就讀的子女,可支付至高中畢業止。
三、要撫養費需要什麼證據?
1、證明身份關係的證據,如身份證、戶口本等;
2、是否存在血緣關係的證據,如戶口本,派出所證明等;
3、是否存在合法收養關係的證據,如收養、送養協議、收養公證、收養登記等;
4、自己生活狀況的證據;
5、被告收入的證據,如工資證明、收入證明等;
6、父母是否已經死亡或父母是否無力撫養的證據,如死亡證明、殘疾證明及收入證明等;
7、收入是否顯著減少及是否影響正常生活的證據,如工資證明、收入證明及現在生活狀況的證明等。
法庭在審理的時候也是非常注重相關證據的,如果單純的就是索要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孩子的撫養費的這種做法大多都是得不到支援的,除非有證據證明,當事人的工資收入從來都沒有用在家裏面的任何開銷當中,因爲在婚內,兩個人的經濟收入一般都是承擔家中的所有的共同開銷的,否則當事人也不可能是就是不撫養孩子的。
-
發生什麼情況前妻起訴變更撫養權?
隨着人們觀念的改變,我國的離婚率也在不斷提升,有越來越多的家庭會選擇離婚,那麼離婚後孩子就變成了由夫妻一方進行撫養,那麼出現了什麼情況前妻起訴變更撫養權呢,簡單來說如果發生虐待子女情況,原撫養方患有了嚴重的疾病等其他原因,另外一方都是可以提出變更撫養權的...
-
一方出軌,離婚孩子會判給另一方嗎?
在現代快節奏的生活中,有些人並沒有考慮好自己的配偶是否適合自己就草率結婚,而婚後生活不幸福選擇出軌,這時受害方就可以提出離婚,這時孩子的撫養權就需要有人接受,雙方可以自己協商。如果雙方協商不一致,也可以交由法院進行授予,法院一般會根據以下幾種方式進行孩子...
-
嫌疑人是唯一撫養人怎麼處理?
一、嫌疑人是唯一撫養人怎麼處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孩子的唯一撫養人,也可以採取監視居住的措施。爲進一步體現人道主義精神,建議明確對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也可以取保候審;同時應明確犯罪嫌疑人、被...
-
離婚後子女撫養費是固定的嗎
撫養費是在男女雙方離婚後,不直接撫養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需要向直接撫養未成年子女的一方支付一定子女日常生活所需的開銷。一般來說,撫養費只需支付到未成年子女成年即可停止支付。那麼,離婚後子女撫養費是固定的嗎,我國婚姻法關於撫養費的金額是如何規定的呢?一、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