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民事行爲能力的老人不認字如何立遺囑
一、有民事行爲能力的老人不認字如何立遺囑?
不認字的老人可以讓他人代寫遺囑,此外,立遺囑的方式還有錄音遺囑、公證遺囑。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條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並由遺囑人、代書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註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條 打印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遺囑每一頁簽名,註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條 以錄音錄像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消除後,遺囑人能夠以書面或者錄音錄像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條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構辦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條 下列人員不能作爲遺囑見證人:
(一)無民事行爲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見證能力的人;
(二)繼承人、受遺贈人;
(三)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係的人。
二、遺囑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遺囑人不具有完全行爲能力
(二)遺囑內容不是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三)由於遺囑繼承人的原因導致遺囑無效的
(四)基於財產處分上的原因而遺囑無效
(五)遺囑違反法律強制性撫養義務而導致無效
(六)多份遺囑的內容衝突造成的遺囑無效
多份遺囑的內容存在衝突,必然導致效力較低的遺囑的失效,具體處理原則如下:
1、公證遺囑優先於一般形式遺囑;
2、後訂立的遺囑優先於先訂立的遺囑,無公證遺囑時,以最後所立的遺囑爲準。
(七)遺囑形式不合法導致的遺囑完全失效
遺囑有五種形式,每種形式都有其形式上的要求,如果遺囑的形式不符合要求,會導致遺囑無效。如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和口頭遺囑沒有見證人或者見證人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要求等都會導致遺囑無效。
(八)遺囑繼承、遺贈和遺贈撫養協議間衝突造成遺囑無效
遺贈撫養協議因是雙務的合同,其法律效力最高,其次是遺贈、再次是繼承。對同一財產有不同的方式的,以效力最高的遺贈撫養協議爲準。如果,遺囑與遺贈扶養協議、遺贈相沖突,衝突部分的遺囑內容無效。
(九)遺產中的消極財產大於或等於積極財產,即債務清償後無剩餘財產,導致遺囑無效。
不認字的老人可選擇的立遺囑的方式還是很多的,只要老人能夠準確的表述出對遺產的分配方式就行了。不過,老人如果讓別人代寫遺囑或者以錄音形式立遺囑的,都需要有兩位以上跟遺產繼承無利害關係的見證人才行。
-
殘疾人咋繼承遺產
律師解析:1、殘疾人可以透過法定繼承、遺囑繼承或接受遺贈繼承遺產。2、在遺產繼承中,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3、如果繼承人對被繼承人盡到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法律依據:《中華...
-
同居財產怎樣解決同居人死亡另一方可以繼承
律師解析:雙方對同居期間財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約定解決,沒有約定的按照一般共有財產解決。同居關係中一方死亡另一方不能繼承死者遺產,因爲只有合法的夫妻關係纔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同居關係顯然不具備這個條件。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
-
老人再婚怎麼處理好財產關係?
律師解析:老人再婚可以透過以下方式處理財產問題:1、簽訂財產約定協議書。具體約定雙方的婚前財產歸屬、再婚後的生活、醫療、子女關係等財產歸屬問題。這是再婚者之間的權利義務約定,也是對雙方子女的承諾。2、立遺囑。對於老年人再婚前的個人財產,雙方子女可以按...
-
寫遺囑怎樣寫纔有效
律師解析:寫遺囑需滿足如下法定條件纔有效:1、立遺囑時,遺囑人必須要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2、遺囑人所立的遺囑必須是其真實意思表示;3、遺囑人對遺囑所處分的財產必須是有處分權的;4、遺囑的內容必須合法;5、其他條件。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