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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繼承順序是怎樣的

遺產繼承順序是怎樣的

現實中大部分繼承遺產都是透過法定方式來繼承的,因爲很多人在生前都沒有立下遺囑或者雖然立下了遺囑但卻是無效的,這樣的情況下就只能按照法定方式來繼承遺產。此時就要講究一個繼承順序,下文中本站小編爲大家帶來最新遺產繼承順序的內容,幫助你進行了解。

一、最新遺產繼承順序是怎樣的

我國《繼承法》第10條明確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我國《繼承法》只規定了兩個繼承順序,在同一個繼承順序中的繼承中不在有先後順序之分,同一順序中的繼承人對被繼承人的遺產享有平等的繼承權利。

二、同一順序能否同時繼承遺產

根據我國《繼承法》第10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這種繼承順序的確定,是以繼承人同被繼承人的婚姻關係、血緣關係的遠近以及彼此在經濟上、生活上相互依賴的程度爲基礎的。它充分體現男女平等、權利和義務一致以及養老育幼的原則。

在繼承開始後,只是在第一順序繼承人和第二繼承人之間纔有先後繼承的問題。在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或者第一順序繼承人全部放棄繼承權或者喪失繼承權的情況下;第二順序繼承人才能繼承。否則的話,第二順序繼承人不能繼承遺產。但是不能在同一順序的繼承人中又分出先後順序,如果這樣的做的話,就違背了法律規定。

同一順序的繼承人在繼承遺產時,應享有同等的繼承權,應同時開始繼承。這樣做並不會使配偶一方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因爲我國實行的是夫妻財產共有制,作爲死者的妻子的一方,她除了依法可以得到夫妻共有財產的半以外,要和子女一起共同繼承丈夫的遺產。

同時,在家庭關係中,配偶、子女、父母的關係最爲密切,他們有法律上都有相互扶養的義務。特別是被繼承人的年幼的子女,喪失勞動能力的父母,更需要被繼承人經濟上的扶助。因此,配偶、子女、父母享有同等的繼承權。

一般只有在法定繼承當中才會涉及到繼承順序的問題,此時要根據親疏關係劃分第一順序繼承人和第二順序繼承人,在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情況下,同時他們也沒有喪失繼承權或者放棄繼承權的,那就會由第一順序繼承人來實際分割遺產。關於最新遺產繼承順序的內容,小編就爲大家介紹到此,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標籤:遺產 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