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遺囑繼承人的範圍是怎樣的
一、關於遺囑繼承人的範圍是怎樣的
我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規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這一規定說明,我國遺囑繼承人的範圍,僅僅限於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多數人,如子女、父母、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先死亡的孫子女、外孫子女,以及對公、婆、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喪偶兒媳和喪偶女婿等。被繼承人可以把自己的財產留給上述法定繼承人和代位繼承人中的任何人,但是不應違反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條的規定,即遺囑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任何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
除此之外,既可以指定由其全部法定繼承人繼承他的遺產,也可把遺產的一部或全部不給有勞動能力的父母、配偶,而遺留給兄弟姐妹,也可以越過其子女,把遺產直接遺留給孫子女或外孫子女。
同時根據我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第3款的規定,公民也有權把自己的財產遺贈給國家、集體或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這種人可能是與被繼承人無任何親屬關係的公民。但國家、集體或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只能作爲受遺贈人,不能作爲遺囑繼承人。
二、遺囑繼承人如何確定
我國民法規定,公民有處分自己合法所有的個人財產的權利,被繼承人在死亡之前對自己合法所有的個人財產進行處分,在其死後生效,充分體現了我國法律對公民個人財產的保護,但是,這種處分應符合法律的規定,應充分考慮老人、婦女、兒童、胎兒及殘疾人和無生活來源人的利益,違反法律規定的遺囑,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第二款規定,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一人或數人繼承。這裏規定了遺囑繼承可以是法定繼承人以外的其他人,由誰繼承,由被繼承人生前所立遺囑決定,如果被繼承人生前其法定繼承人不履行贍養義務,而法定繼承人以外的其他人卻盡了贍養義務,使被繼承人在生活上得以照顧,在精神上得以慰籍,被繼承人生前立下遺囑,指定盡了贍養義務人(法定繼承以外的)繼承其遺產,是合法的,是受法律保護的。
在遺囑繼承中,遺囑裏面必須要爲喪失了勞動能力同時又沒有其他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留有一定的繼承份額,否則的話這部分遺囑內容就會被認定無效。除此之外,如果遺囑人在訂立遺囑的時候已經是屬於無民事行爲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那也會導致訂立的遺囑無效。
-
繼承後能夠轉繼承嗎
律師解答:可以。律師解析:可以。1、轉繼承是指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後,遺產分割前死亡,其繼承的遺產份額轉由其繼承人承受的一種連續繼承形式。2、在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繼承人應當在遺產處理前聲明,繼承人應當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3、如果繼承人沒有表...
-
第二順位能否代位繼承?
律師解析:第二順位可以依法代位繼承。可以代位繼承的情形有:1、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2、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
-
寫遺囑怎樣寫纔有效
律師解析:寫遺囑需滿足如下法定條件纔有效:1、立遺囑時,遺囑人必須要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2、遺囑人所立的遺囑必須是其真實意思表示;3、遺囑人對遺囑所處分的財產必須是有處分權的;4、遺囑的內容必須合法;5、其他條件。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
-
父母繼承子女遺產比例如何規定的
律師解析:父母繼承子女遺產比例規定如下:1、有遺贈扶養協議、遺囑的,父母份額則按照被繼承人指定的份額確認,沒有指定的,均等分割;2、法定繼承人的第一順序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順位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