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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感情不和要離婚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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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感情不和要離婚怎麼辦?
律師解析:父母感情不和要離婚的,要看他們是否能就離婚關於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達成一致;如果協商不一致的,起訴到法院,法院也不一定會判決離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會先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如果無法證實感情確已破裂,法院一般會判決不準離婚。
孩子可以與父母溝通,或者請第三方介入調解,以達到緩和矛盾,化解糾紛的效果。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