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離婚證可以要求辦結婚證嗎
沒有離婚證原則上無法再領結婚證,但是如果有法院已經生效的判決書,可以拿着《判決書》以及法院出具的《離婚判決生效證明》,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再婚登記手續;
如果沒有判決書,那隻能和前妻或者前夫持離婚協議書一起到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手續,之後再辦理再婚登記。
如果屬於離婚證丟失,可以持戶口本、身份證等證明材料到原辦理離婚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
二、沒離婚,又與他人結婚的違法嗎
違法
1、夫妻之間未依法辦理離婚後續的,雙方的夫妻關係依然存續,不論多長時間,都不得與他人再次結婚。
2、根據法律規定,婚姻關係需要依法解除後,纔可以再次結婚。解除婚姻關係只有兩種途徑:一是夫妻雙方協商一致後,共同到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登記;二是夫妻雙方無法協商一致的,任意一方可到法院起訴離婚。
3、經民政局婚姻登記處登記離婚,或者經法院判決、調解離婚後,婚姻關係纔算解除,才能與他人結婚。
法律依據:《婚姻法》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離婚證是證明婚姻狀態的有效憑證,但卻不是唯一的憑證。因爲在上一段婚姻中,除了可以協議離婚外,當事人還可以訴訟離婚。在訴訟離婚中,獲得的就是離婚調解書或者離婚判決書,一旦生效雙方之間的婚姻關係就會得到解除,此時並不需要到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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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親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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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證丟失外地能補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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