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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解除包辦婚姻的時限爲多久?

結婚1.88W

解除婚姻的法定期限多久?

想解除包辦婚姻的時限爲多久?

撤銷婚姻的法定時限有不同的情況。

1、被強迫結婚

(1)如果婚姻被強迫,被脅迫方可以要求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人民法院撤銷婚姻。被脅迫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在婚姻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2)被非法禁止人身自由的一方要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2、被冒名登記婚姻

由於被假冒的人當時沒有親自前往婚姻登記機關處理婚姻登記手續,違反了自願婚姻的原則。如果想解除婚姻關係,只能透過行政訴訟申請依法撤銷民政機關的婚姻登記。不能申請婚姻登記機關依法撤銷婚姻登記。

要求法院撤銷行政行爲,應當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行政行爲之日起6個月內提出。除法律另有規定外。

撤銷婚姻需要哪些材料?

被脅迫方向婚姻登記機關要求撤銷婚姻關係的,應當出具下列證明材料:

1、身份證、結婚證;

2、可以證明被強迫婚姻的證據。

相關法律知識

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二條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四條

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自始無效。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婚姻無效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有關父母子女的規定。

婚姻,雖然登記是成爲向外公開結婚主要標誌,但實際上,有許多違法行爲使婚姻成爲非法和不受保護的。此時,您可以透過一方的申請請求解除婚姻。如果當事人在時限過後作出決定,則已經生效的該婚姻的撤銷被認爲是無效的。

標籤:包辦婚姻 時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