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結婚

補辦結婚證需要什麼

結婚2.43W

根據我國法律,當事人《結婚證》丟失或損壞,可以持證件到原登記機關所在的區(縣)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機關提出申請補辦《夫妻關係證明書》,並填寫申請書。
申請辦理《夫妻關係證明》應提供的材料有:
1、男女雙方的書面申請;
2、雙方單位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3、雙方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
4、雙方的身份證、戶口簿複印件;
5、二人近期免冠半身合影照片(二寸)3張。
《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七條: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

補辦結婚證需要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