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居半年可以直接離婚嗎?
分居是雙方尕青不和的表現形式之一,我國法律規定分居滿兩年的,法院應該准予離婚。但是很多人疑問是否分居滿一定期限雙方的額夫妻關係就可以自動解除。夫妻分居半年可以直接離婚嗎?今天跟隨本站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具體情況吧!
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法院應當准予離婚。但是,要注意,必須是因爲感情不和導致分居,並且滿2年的時間,法院纔會予以判離。
一、法院認定夫妻分居的條件有三個:
(1)夫妻分居,包括因感情不和而導致的不在一處居住,不履行夫妻之前的權利、不過夫妻性生活。當然以上事實要用證據證實,或對方承認。如果只有一方另行租房的租賃合同,或是夫妻同在一個屋檐下、一套房子住、事件中是不是分牀不好說清,法院也不好認定爲分居。
(2)分居的原因是因感情不和。有些情況下,很難說清分居是不是因爲感情不和。比如當事人一方在國外,4年未歸,一方在國內;或者乙方在上海,另一方在北京,不願意離婚的一方萬千可以說是因爲工作的原因而不是感情問題導致分居的,這會對法院認定帶來障礙。因此,必須收集其他相關證據是的法院確信感情不和的因素存在纔可以判離。當然實踐中,這是困難的。
(3)分居已滿兩年。從可以證實已經分居的事件開始算起,到起訴時已滿2年,纔可以構成法定判離的因素。
1989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發佈《關於人民法院審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中第7條曾規定,夫妻分居滿三年人民法院纔可以判離,現在《婚姻法》規定爲2年,更體現了法律人性化的一面。以上就是關於“分居多久才能離婚?”“分居多久可以離婚?”的概念糾正和問題解答,如果還有什麼疑問您也可以直接詢問律師,因爲要向法院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也經常有人諮詢說分居兩年後,婚姻關係是不是自動解除了?不用在辦理離婚手續?顯然很多朋友在這點認識上是錯誤的。我國沒有自動解除婚姻的法律規定,離婚必須辦理相應的手續。即使分居滿2年,在我國只是判斷夫妻感情破裂的一種方式,只要不經過法定的離婚手續,雙方的婚姻關係還繼續存續,如果此時任何一方與第三方結婚的,即構成重婚罪。
當分居滿兩年,法院可以准予離婚,但是這裏需要注意的是,必須是因爲夫妻雙方感情不和導致的分居纔可以判定離婚,其他原因還需要進行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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