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環境罪可以過失嗎?
一、污染環境罪可以過失嗎?
一般來說污染環境罪屬於過失類犯罪,主觀方面由過失構成,即行爲人對於違反國家環境保護法規,排放、傾倒或者處置危險廢物是明知的,但對於由此造成的嚴重後果不是行爲人所希望的。
如果故意污染的話,可能會定其他罪,比如危害公共安全罪等等,就如同交通肇事罪屬於過失性犯罪一樣,如果故意開車交通肇事,可能構成故意殺人、故意傷害、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污染環境罪是故意還是過失是根據行爲人的主觀意識來判定的,同時不同的情況還得了解污染環境的方式。
環境污染犯罪行爲可能同時觸犯多個罪名,如違規排放、傾倒、處置含有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的污染物,可能同時觸犯污染環境罪與投放危險物質罪。在同時觸犯數個罪名的,擇一重罪處斷。
二、污染環境構成犯罪有可能不坐牢嗎?
根據《關於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的規定,實施環境污染犯罪行爲,剛達到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標準,但行爲人及時採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消除污染,全部賠償損失,積極修復生態環境,且系初犯,確有悔罪表現的,可以認定爲情節輕微,不起訴或者免予刑事處罰;確有必要判處刑罰的,應當從寬處罰。
解釋作出這樣規定,既考慮污染環境達到一定程度,危害人民羣衆的正常生產生活,應當予以懲處的現實需要,又考慮了對於一些能夠及時消除污染、防止損失擴大等危害相對較小的情況,可以不作爲犯罪處理,或者給予從寬處理,充分體現刑法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
污染環境罪會對生態環境造成侵害。不管是將污染環境罪規定爲行爲犯還是結果犯,只要是構成污染環境罪的行爲,必然會對生態環境造成污染的後果。而且,造成他人傷亡、自然資源遭受破壞等實害結果是透過污染環境行爲導致的,作爲手段的污染環境行爲對環境自身造成破壞的結果,在發生的時間上通常要早於實害結果。
網站地圖-
環境污染侵權責任的定義是什麼
環境污染侵權責任,是指排污者因污染行爲,侵害他人的生命權、健康權等人身權或者所有權、用益物權等財產權,從而導致的民事法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條【污染環境、破壞生態致損的侵權責任】因污染環境、破壞生態...
-
污染環境罪追訴標準的規定是什麼?
一、污染環境罪追訴標準的規定是什麼?污染環境罪追訴標準的規定是:(一)致使公私財產損失三十萬元以上的;(二)致使基本農田、防護林地、特種用途林地五畝以上,其他農用地十畝以上,其它土地二十畝以上基本功能喪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壞的;(三)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
-
畜禽養殖污染環境法律責任是什麼?
一、畜禽養殖污染環境法律責任是什麼?畜禽養殖污染環境法律責任是需要對此進行一定的罰款,還有就是警告。根據《環境保護法》第三十五條規定,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規定行使環境監督管理權的部門可以根據不同情節,給予警告或者處...
-
環境污染找哪個部門投訴?
一、環境污染找哪個部門投訴?1、生產、建設、經營中產生的廢氣由環保部門受理。機動車廢氣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受理。船舶廢氣由海事部門受理。2、在城市市區進行建設施工或者從事其他產生揚塵污染的活動,未採取有效揚塵防治措施,致使大氣環境受到污染由建設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