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終止後的效力是怎樣的,合同終止後有何保密義務?
在合同的履行過程中,可能出現一些法定事由而導致合同終止,從而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就會消滅。那麼合同在終止之後一般會產生怎樣的法律效力呢?關於這方面的內容,本站小編將在下文中爲您解答。
一、合同終止後的效力是怎樣的
合同權利義務的終止,簡稱爲合同的終止,又稱合同的消滅,是指合同關係在客觀上不復存在,合同權利和合同義務歸於消滅。
(一)合同權利義務消滅,未履行的合同義務不再履行。
(二)合同附隨義務發生,並進入履行階段。
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作用原則,根據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三)合同終止後,當事人的特定權利和合同的特定條款仍然有效。
1、合同中的結算和清理條款仍然有效。
2、當事人請求損害賠償的權利不因合同終止而消滅。
二、合同終止後有何保密義務
合同終止是由於一定的法律事實的發生,使合同所設定的權利義務在客觀上已不再存在。也就是,合同權利和義務的終止,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消滅。另外,債權人免除債務人部分或全部債務的,合同的權利義務部分或者全部終止;債權和債務同歸於一人的,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保密義務是指合同當事人在合同終止後,對於瞭解到的對方當事人的祕密,不準向外泄露。比如僱傭合同終止後,受僱人應當對僱主的商業祕密等情況負保密義務;技術許可合同終止後,被許可方不得泄露技術祕密;保密義務還包括當事人自己在合同終止後不得使用該技術祕密。
商業祕密,指不爲公衆所知悉,能爲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商業祕密一旦進入公共領域,就會失其商業價值,損害合同當事人的經濟利益和競爭優勢。因此,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當事人負有保守商業祕密的義務。泄露了商業祕密要承擔民事責任。除了國家祕密和商業祕密,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保密的特定事項,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當事人也不得泄露。比如,承攬合同的定作人要求承攬人對承攬的家庭裝修情況予以保密的,承攬合同終止後,承攬人不得將裝修情況告知他人,泄露了祕密造成定作人損失的,承攬人要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合同終止後那麼也就意味會解除合同,此時合同當事人之前的權利義務就會消滅,也就是不用在按照合同約定來履行合同內容了。但此時可以追究合同當事人的賠償責任。如果您還想進一步瞭解相關內容,可以諮詢我們本站網站的律師,我們會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耐心爲您解答法律問題。
-
效力待定合同的含義是什麼?
律師解析: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經成立的合同,因其主體資格不完全符合合同有效要件的規定,其能否具備合同效力,尚需形成權人來決定。如果形成權人表示承認的,該合同有效;如果形成權人不予認可或未在法定期限內追認,合同無效。效力待定合同有以下四個特點:1、合同已經成立...
-
有法律效力合同必須具備哪些要求呢
律師解析:合同的成立需要的要求主要有:1、訂約主體存在雙方或多方當事人。所謂訂約主體是指實際訂立合同的人,他們既可以是未來的合同當事人,也可以是合同當事人的代理人,訂約主體與合同主體是不同的,合同主體是合同關係的當事人,他們是實際享受合同權利並承擔合同義...
-
多重買賣合同的效力怎樣
律師解答:數個買賣合同一般是有效的。律師解析:出賣人就同一標的物訂立多重買賣合同,合同均不具有《民法典》規定的無效情形,買受人因不能按照合同約定取得標的物所有權,請求追究出賣人違約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在一物多重買賣的情況下,則數個買賣合同均是有效的...
-
買期房沒備案銀行會放款嗎
律師解析:不會。要備案以後纔會放款。根據商品房按揭貸款的基本條件,需已與開發商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根據個人信用情況,並已支付了銀行規定的首付款比例,最低爲30%以上;同意先辦理預購商品房抵押登記,並承諾在所購買的住房竣工並取得房地產權證後,以購買的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