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約造成的可得利益屬於損失嗎?
違約造成可得利益不能按照預期獲取,其損失就是指受害人因違約方違約而遭受的上述預期純利潤的損失。
如生產設備買賣合同中買方因賣方遲延交貨而耽擱生產所遭受的生產利潤損失;買賣合同中,買方因賣方不交貨而無法轉售給已簽約的下家買主所遭受的轉售利潤損失;承包經營合同中,發包方毀約造成承包方承包經營利潤損失;服務合同中,被服務方毀約造成服務方預期利潤損失。
根據我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條的規定,可得利益是指合同履行以後可以獲得的利益。可得利益必須是純利潤,而不包括爲取得這些利益所支付的費用和必須繳納的稅收。
可得利益主要有兩種,一是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在取得對方交付的財產基礎上,利用該財產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可以取得的預期純利潤。二是在提供勞務或服務的合同中,勞務或服務的提供者透過提供勞務或服務獲取的預期純利潤。
一方違約造成的可得利益損失,如果以解除合同爲前提,造成的可得利益損失並且能夠提供相應法定有效證據材證明材料,人民法院會依法給予支援,否則如果是受害人缺乏應有的證據證明,人民法院案件審理過程中也難以認定其可得利益損失的,一般不予支援。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此處的“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是一種己經預見到在合同適當履行後可以實現和取得、但因一方的違約行爲而未實際實現的財產利益,稱之爲預期可得利益。
綜上所述,違約造成當事人直接損失應當承擔違約賠償責任,但是對於可得利益的間接損失賠償,在審判實踐中,法院對預期可得利益損失賠償類案件中,一般依據誠信原則和公平原則,從符合民法立法宗旨和法理要求的基礎上,會否支援需要結合相關法律規定進行裁判。
-
格式合同免責條款無效的情形都有哪些
一、格式合同免責條款無效的情形都有哪些格式條款是當事人爲了重複使用而預先擬定,並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商的條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該格式條款無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編第六章第三節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條規定的無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條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減輕其...
-
民法典中合同到期多長時間內續簽
一、民法典中合同到期多長時間內續簽《民法典》中合同到期應該在多長時間內續簽法律沒有明確規定,但是雙方可以自行商量續簽的時間,該合同到期就代表這個合同已經終止了,續簽時間如果在合同中約定了的就按照合同中的約定進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條【解除權行...
-
提前終止合同怎麼認定,解除合同和終止合同的區別
一、提前終止合同怎麼認定關於提前終止合同的認定,如果雙方協商一致或者有法定事由,提前終止合同就不存在違約的問題。若是當事人一方想提前終止合同,那就存在違約的問題了,這時就需要給與另一方一定的違約賠償。《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條【合同約定解除】當事人協...
-
民法典中合同必須繼續履行嗎,合同繼續履行的條件
一、民法典中合同必須繼續履行嗎民法典規定,合同違約後,如果合同可以繼續履行的,應該繼續履行合同。如果不符合履行條件的,不用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