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當事人恢復原狀怎麼執行?
一、對當事人恢復原狀怎麼執行?
對當事人恢復原狀的執行方式是先進行調查,再做出最終恢復原狀的決定。恢復原狀,是指要求國際不法行爲的責任國採取措施使受到其不法行爲損害的有關事物或局勢恢復到該不法行爲實施以前的狀態的責任形式。這種責任形式一般適用於一國的國際不法行爲給他國造成物質損害的情形,其具體措施按照損害的情況有所不同,通常包括歸還被掠奪或非法沒收的財產、歷史文物和藝術珍品,修復被非法損壞的使等。
二、責令恢復原狀的實施程序是什麼?
一是調查研判。違法情節和危害後果是現場執法調查重點,主要看污染物排放的種類和濃度。現場環境執法人員如果對生產設備、生產工藝以及工藝流程中污染物不甚瞭解,無法正確判斷污染物性質、危害的,可以委託第三方機構或者環評專家進行審覈,根據審覈結論,徵詢環評審批機構的意見,對項目的建設可行性做正確的研判。在此過程中,現場執法人員切不可以“不是自己能力範圍無法認定”等的理由,忽略對建設項目違法性的糾正,致使污染擴大,造成履職風險。
二是做出決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行政行爲種類和規範行政案件案由的規定,行政命令不屬行政處罰,因此“責令恢復原狀”不適用行政處罰程序的規定,從理論上講,環保部門可以根據查實的證據,直接製作並送達“責令恢復原狀”決定書。
值得注意的是單獨下達“責令恢復原狀”決定書,即便不需要正式告知程序,但從行政執法合理性角度上講,調查中應當告知相對人違法行爲的後果,聽取相對人的陳述申辯,並透過執法視頻、詢問筆錄、現場告知等方式記錄在案。
對於當事人的恢復原狀的執行決定是帶有一定的強制性的,因此當事人需要無條件的進行配合。一般法院將會在接到恢復原狀的請求之後對案件進行一定的審理調查,最終做出是否恢復原狀的決定。法院也有權在調查之後決定不執行恢復原狀。
-
提前終止合同怎麼認定,解除合同和終止合同的區別
一、提前終止合同怎麼認定關於提前終止合同的認定,如果雙方協商一致或者有法定事由,提前終止合同就不存在違約的問題。若是當事人一方想提前終止合同,那就存在違約的問題了,這時就需要給與另一方一定的違約賠償。《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條【合同約定解除】當事人協...
-
購銷合同必須具備的要素有哪些
一、購銷合同必須具備的要素有哪些購銷合同必須具備的要素:(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二)標的;(三)數量;(四)質量;(五)價款或者報酬;(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七)違約責任;(八)解決爭議的方法。《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當事人的姓名或...
-
民法典中合同終止後是否還能撤銷,撤銷權消滅的情形
一、民法典中合同終止後是否還能撤銷《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條是關於合同終止的規定。我國民法典沒有直接規定合同終止後是否還能撤銷,但是根據公平和誠信原則,合同終止後應該是能再撤銷合同的,只要當事人的撤銷權沒有消滅,就可以請求法院或仲裁機構...
-
合同未生效是否可以主張違約
一、合同未生效是否可以主張違約合同尚未生效時不具備法律效力,不存在違約問題,是不需要支付違約金的,但是很可能需要承擔締約過失責任。合同成立生效並且已經約定了違約金的,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支付違約金。根據《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