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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銷售合同需要備案嗎

簽訂銷售合同需要備案嗎
律師解析:簽訂銷售合同並不一定都必須備案,要以實際的法律規定爲準。
其中,房屋銷售合同是要依法到房管局辦理備案手續的。
根據有關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現售前將房地產開發項目手冊及符合商品房現售條件的有關證明檔案報送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備案。
根據《關於銷售商品房須登記備案的通知》,凡商品房銷售,開發經營企業應與承購人簽訂統一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並且銷售人應自該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登記備案手續。凡是國內個人和團體、企事業單位購買商品房所簽訂的買賣合同應到購房的房屋所在區(縣)房管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凡是涉外個人、團體和企事業單位(含港、澳、臺),購買商品房所簽訂的買賣合同應該到天津市房地產產權市場管理處辦理合同登記備案手續。法律依據:《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第十條
商品房預售,開發企業應當與承購人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開發企業應當自簽約之日起30日內,向房地產管理部門和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辦理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房地產管理部門應當積極應用網絡資訊技術,逐步推行商品房預售合同網上登記備案。
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備案手續可以委託代理人辦理。委託代理人辦理的,應當有書面委託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