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營企業註冊資本應該是多少?
一、民營企業註冊資本應該是多少?
除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公司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外,取消了有限責任公司最低註冊資本3萬元人民幣的限制、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最低註冊資本10萬元的限制、股份有限公司最低註冊資本500萬元的限制,也就是說理論上可以“一元錢辦公司”,不再限制公司設立時股東(發起人)的首次出資比例,不再限制股東(發起人)的貨幣出資比例。也就是說企業股東承諾認繳多少就是多少,經營者風險自擔。
二、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
除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公司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外,取消了有限責任公司最低註冊資本3萬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最低註冊資本1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註冊資本500萬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設立時股東(發起人)的首次出資比例;不再限制股東(發起人)的貨幣出資比例。
註冊資本與註冊資金的概念有很大差異。
1)註冊資金所反映的是企業經營管理權;註冊資本則反映的是公司法人財產權,所有的股東投入的資本一律不得抽回,由公司行使財產權。
2)註冊資金是企業實有資產的總和,註冊資本是出資人實繳的出資額的總和。
3)註冊資金隨時因資金的增減而增減,即當企業實有資金比註冊資金增加或減少20%以上時,要進行變更登記。而註冊資本非經法定程序,不得隨意增減。
三、公司註冊資本可以使用嗎?
有關這個問題,需要從兩個方面來講,一方面:公用。公司註冊資本一般用於公司的日常經營運作、發放人員工資、進貨、買辦公用品等等,這些行爲都是可以的。注意,一定要開具相關發票。
另一方面:私用。雖然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自己,整個公司都是自己的,註冊資本也是不可以隨便取出來供個人使用的。當然,註冊資本取出來之後儘快放回去也是可以的。
綜上而言,個人意見是:公司註冊資本可以使用,但最好是隻作爲公司的支出支用。
四、怎樣才叫抽逃出資?
比如註冊一個100萬的公司,公司成立後,就把這100萬註冊資本從公司基本戶上划走,且公司賬目裏面也沒有做賬,即爲抽逃出資。通常這種情況的發生,一般是註冊資本由代理公司提供,就是大家通常說的墊資註冊,銀行開戶許可證一辦齊,資金就會被划走,從而造成了抽逃出資的行爲。
當今社會中會有越來越多的企業隨之建立起來,那麼在建立後也是需要繳納一定的註冊資本,爲了促進和幫助企業的建立也是取消了最低註冊資本限額,在繳納註冊資本時只要求全體股東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於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即可,同時也是可以在經營過程中增加和繳納註冊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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