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東爲設立公司可以嗎
一、公司股東爲設立公司可以嗎
可以的,股東是指對股份公司債務負有限或無限責任,並憑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紅利的個人或單位。向股份公司出資認購股票的股東,既擁有一定權利,也承擔一定義務。
股東的主要權利是:參加股東會議對公司重大事項具有表決權;公司董事、監事的選舉權;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權;發給股票請求權;股票過戶請求權;無記名股票改爲記名股票請求權;公司經營失敗宣告歇業和破產時的剩餘財產處理權。股東權利的大小,取決於股東所掌握的股票的種類和數量。
法律地位:
1、股東與公司的關係上,根據《公司法》,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2、股東之間關係上,股東地位一律平等,原則上同股同權、同股同利,但公司章程可做其他約定。
注意:國有獨資公司,由國家單獨出資,由國務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權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履行出資人職責。
二、股東資格取得的三種情形包括哪些?
依公司法規定,公司股東資格的取得方式主要分爲以下三種情形:
(一)原始取得
指透過向公司出資或者認購股份而取得股東資格。原始取得又可分爲兩種情形:
1、設立時的原始取得。即基於公司的設立而向公司投資,從而取得股東資格。透過這種方式取得股東資格的人包括有限公司設立時的全部發起人,股份公司設立時的發起人和認股人。
2、設立後的原始取得。即在公司成立後,增資時,透過向公司出資或者認購股份的方式而取得股東資格。
(二)繼受取得
繼受取得,也稱爲傳來取得或派生取得,即透過受讓、受贈、繼承、公司合併等途徑而取得股東資格,取得股份的受讓人、受贈人、繼承人、繼受人就成爲公司的新股東。
(三)善意取得
善意取得是指股份的受讓人,依據公司法所規定的轉讓方法,善意地從無權利人處取得股票,從而獲得股東資格。由於善意取得不用依賴於轉讓人的意志就可直接取得股權,因此它是一種特殊的原始取得方式。
一般來講,股東資格的善意取得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股票本身有效;
(2)股份具有可處分性,法律所禁止處分的股份不能構成善意取得;
(3)須從無權利人處取得,如果轉讓人爲正當權利人,則無需啓動善意取得制度;
(4)取得時主觀上善意,無惡意或重大過失,若明知或怠於注意讓與人無權利之事實而取得股票,不能取得股權;
(5)依法律規定的股票轉讓方法取得股票,記名股票以背書方式取得,無記名股票交付即可。
最後,股東在進行公司的投資時,有權利決定出資金額和出資時間,也有權利決定自己的認購部分,如果股東作出虛假出資的行爲,其他股東可以要求股東賠償相應的違約金。
-
股權出質後如何轉讓?
律師解析:股權出質後一般是不能轉讓的,但經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轉讓的可以轉讓。根據法律規定,以基金份額、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基金份額、股權出質後,不得轉讓,但是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除外。出質人轉讓基金份額、股權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
-
股權轉讓的方式有多少種?
律師解析:一、股權轉讓主要有以下幾種方式:1、內部轉讓和外部轉讓;2、全部轉讓與部分轉讓;3、普通轉讓與特殊轉讓;4、約定轉讓與法定轉讓。二、股東是股份制公司的出資人或叫投資人。以股東主體身份來分,可分機構股東和個人股東。機構股東指享有股東權的法人和其他組...
-
公司不承認股東享有股權怎麼處理
律師解析:公司不承認股東享有股權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提起的民事訴訟。股東應當以公司爲被告,與案件爭議股權有利害關係的人作爲第三人。股東應當提供證據證明已經依...
-
股權轉讓協議無效要怎樣處理
律師解析:股權轉讓協議無效的處理方式是:1、轉讓人需要向受讓人返還轉讓的價款,受讓人需要向轉讓人返還股權。2、有過錯的當事人還要根據本人的過錯程度,向對方承擔賠償責任。3、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