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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效力狀態不同可分爲哪幾種

法律2.67W
合同效力狀態不同可分爲哪幾種
合同效力狀態不同可分爲哪幾種
合同可以分爲有效合同、無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可撤銷合同。
(一)有效合同,一般來講合同雙方當事人肯定希望簽訂的合同是有效合同,有效的合同,對合同簽訂方都具有法律約束力。但實際中經常出現無效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的情況,這會給一方當事人帶來損失的。
(二)無效合同。無效合同自始無效、當然無效、確定無效、絕對無效。
(三)效力待定合同。是合同因存在瑕疵致使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對當事人是否具有法律約束力處於不確定狀態。從我國合同法的規定來看,合同效力待定主要因爲合同簽定主體存在瑕疵,在第三人或行爲人採取補救措施或拒絕採取補救措施之前,該合同效力處於不確定狀態。合同效力待定意味着此時不發生當事人預期的法律效力,但如果經過追認的話還是可以的。
(四)可撤銷合同。是指因意思表示不真實,透過享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行使撤銷權,使已經生效的合同歸於無效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