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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錢的人失蹤應當如何維權

法律1.73W
欠錢的人失蹤應當如何維權

欠債還錢且按時對於每個人來說都是必須遵守的誠信守則,將這種靠自覺遵守就會完成的事情變成由法律來執行,兩方對簿公堂,終歸會有一些傷感情,但在維護各人權益面前,法律會是我們追回欠款的最後手段,也會是最有力的手段。而要是債務人欠錢不還,債權人享有債權請求權,可以在債權訴訟時效內進行債權追討,需要遵守法定的程序。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欠錢的人失蹤應當如何維權
1、欠錢的人失蹤了,出借人要維權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對於下落不明的受送達人,人民法院可以進行公告送達,如果被告沒有正當理由拒不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決。
2、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
第九十五條 ,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節規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公告送達。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爲送達。
公告送達,應當在案卷中記明原因和經過。
第一百四十七條, 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