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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與借條

法律3.21W

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爲一定行爲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爲債務,即必須爲一定行爲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係本質上即爲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債權債務可以轉移也可以因債務人的償還行爲而消失。但不管是債權債務的轉移還是債權債務的消失都必須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

協議與借條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借條與借款協議的區別

借款合同只是約定合同雙方應該如何履行借款的權利義務,但是實際履行仍然需要透過借條來確認雙方是否確實履行了借款合同。換言之,借條能夠證明雙方存在書面或者口頭的借款合同,而借款合同的存在並沒有說明雙方就一定履行了借款合同義務,除非借款合同本身存在這樣的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