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安全保護令是由哪一個部門負責發出的
人身安全保護令是由人民法院負責發出的。
當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當事人是無民事行爲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強制、威嚇等原因無法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其近親屬、公安機關、婦女聯合會、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救助管理機構可以代爲申請。
人身安全保護令由人民法院以裁定形式作出。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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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案件律師收費標準
律師費用則由請律師的人承擔。辦理民事、行政案件:1、不涉及財產關係的:500—5000元/件2、涉及財產關係的:按照涉及財產爭議標的額,在不高於下列比例(標準)分段累計收費:1、10萬元以下部分(含10萬元)收費比例爲8%-10%;收費額不足5000元的每件按5000元收費起,但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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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捕魚期間違反法律怎樣處罰
《漁業法》第三十八條規定:使用炸魚、毒魚、電魚等破壞漁業資源方法進行捕撈的,違反關於禁漁區、禁漁期的規定進行捕撈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漁具、捕撈方法和小於最小網目尺寸的網具進行捕撈或者漁獲物中幼魚超過規定比例的,沒收漁獲物和違法所得,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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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和律師的區別
法律援助律師和自己請的律師有主要區別有:1、委託方式不同。法律援助律師由法律援助中心指定,無需當事人或其親屬自行委託;非法律援助律師則需要當事人或親屬委託,與律師事務所辦理委託手續。2、對於法律援助,當事人不需支付律師費;而自己請的律師則應該按約定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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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省法律援助條例
(2010年3月26日雲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透過)《雲南省法律援助條例》已由雲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於2010年3月26日審議透過,現予公佈,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詳細請關注《雲南省法律援助條例》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