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打官司需要什麼材料
無論是打怎樣的官司,當事人在打官司的過程中,要想獲得有利的判決,那麼就必須要提供足夠充分的證據材料。那麼對於交通事故官司來講,當事人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呢?針對這個問題,本站小編將在下文中爲您做詳細解答。
證明當事人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據:證明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證、戶口本、護照、港澳同胞回鄉證等;當事人爲企業單位的應提交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法定代表人證明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等。在發生交通事故後交警部門一般會將對方的車輛行駛證、駕駛證、交強險保單、商業險保單的複印件給當事人,這些是確定被告(包括保險公司)主體身份的材料。
證明案件經過的證據:主要是指交警部門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裏面記載了當事人雙方的基本情況以及當時發生事故的簡要經過,以及交警部門對責任的劃分等,是重要的證據材料。
醫療費用的證據:1、各類醫療費用的票據,包括120急救、住院票據等。另外還應複印住院病例資料。
誤工費的證據:1、勞動合同;用以證明當事人在該單位工作;2、單位營業執照;3、需要要休息的醫囑(醫生開的假條);4、工資條;5、單位開具因請假不支付任何費用的證明。當然如果你在事故期間單位仍發工資等待遇的話,那不能主張誤工賠償。
陪護費用的證明:1、醫生開具需要陪護的醫囑,2、聘請護工的開具正規發票,3、家屬陪護的如果該家屬因陪護有誤工情形開具材料同誤工費等證據材料。
營養費的證據:1、需加強營養的醫囑,2、購買營養品的發票。
住院伙食補助費:該費用在河北一般以住院天數乘在50元計算,證據爲病例,病例中記載的住院天數乘50元即可。
交通費:住院及休養期間花費交通費的票據。
一次性殘疾賠償金:主張該項費用需要法醫門診評殘纔可,根據《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傷殘分爲一至十級傷殘,受傷人員可以向交警部門或法院申請,由前述部門委託法醫門診爲受傷人員的傷殘情況出具鑑定意見書。根據鑑定意見書由法院決定是否支援傷殘賠償金。
精神損害撫慰金:該項目在石家莊的實務操作中是依託於評殘,即原則上評上殘之後纔可以酌情支援精神損害撫慰金。
財產損失:諸如修車發票,4S店車輛維修單等。
實踐中,由於每起交通事故案件的情況不一,當然所需要提供的證據材料也就不太一樣,各位可以參考上文了解一下。若想更好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本站小編建議最好還是聘請專業交通事故律師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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