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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協商解決交通事故的情形有哪些

不能協商解決交通事故的情形有哪些

對於一些傷害很小的交通事故,是允許當事人之間協商解決的,但現實中更多的是不能協商解決的交通事故。那不能協商解決交通事故的情形有哪些呢?法律上是否有相關規定呢?本站小編馬上爲大家解答。

一、哪些交通事故不可以自行協商解決

根據與《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配套的《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機動車無號牌、無檢驗合格標誌、無保險標誌的;駕駛人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的;駕駛人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的;當事人對事實或者成因有爭議的;當事人不能自行移動車輛的;碰撞建築物、公共設施或者其他設施的等,碰到以上情況的,當事人應立即保護現場並報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保護現場,等候處理:

1、對事故事實有爭議的;

2、造成人員輕傷、重傷或者死亡的;機動車輛不能行走的;

3、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的;

4、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

5、單方發生交通事故的。

二、當事人如何自行解決交通事故

(一)發生符合本《通告》規定的交通事故,當事人可按照下列步驟自行協商處理:

1.立即停車,各方當事人應主動出示駕駛證或其他表明身份的有效證件;

2.對事故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填寫《當事人自行解決交通事故協議書》中“事故事實”以上部分,各方簽字後各持一份,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

3.將事故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開啓危險報警閃光燈,設定警告標誌,夜間還須開啓示寬燈和尾燈;在高速公路上,移至就近的服務區、應急車道內或者硬路肩上;在城市快速路上,移至就近的應急車道內或者輔路的非機動車道內;在其他道路上,移至就近的非機動車道或者人行道上,在不妨礙交通的情況下協商解決賠償事宜。

4.當事人對損害賠償達成協議的,填寫《當事人自行解決交通事故協議書》中“賠償協議”部分,之後共同到責任方投保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保險公司辦理索賠手續;

5.當事人達成賠償協議後,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持《當事人自行解決交通事故協議書》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二)當事人對交通事故事實及成因有爭議的,或者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應當迅速報警。

發生交通事故是大家都不想的,但如果真的不幸發生了,就只有積極的去處理。一般情況下,對於一些不嚴重、傷害不大、沒有違反違規行爲的交通事故是允許雙方協商解決的。除此之外,如果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應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保護現場,等候處理。本站網站爲您提供專業的交通事故方面的律師,希望能幫助到您。

標籤:交通事故 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