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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後協商不成怎麼辦?

交通事故後協商不成怎麼辦?

一、交通事故後協商不成怎麼辦?

交通事故處理流程一般是先協商,協商不成直接走訴訟程序:交通事故賠償的處理流程如下:

(一)調解

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二)訴訟

1、起訴

(1)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

(2)立案審查

(3)符合立案條件,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後予以立案

(4)不符合立案條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駁回起訴。對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駁回起訴不服的10日內可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5)案件受理後,排期開庭,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 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進行公告

二、交通事故發生之後起訴需要提交的具體材料

1、證明損害事實發生的經過、原因、時間、地點的書證(證人、證言)、物證 。(一般事故責任認定中會有基本的描述和確認)

2、到有關部門指定的醫療部門就診的證明。

3、醫療部門的所有診斷證明、處方、病歷及各項醫療費用單據,包括:掛號費、檢查治療費、醫藥費、住院費。 4、醫療部門出具的陪護證明、轉院證明、病休證明。

5、單位出具的墊付醫療費用證明、誤工損失(受害人工資、獎金、誤工天數、固定補貼)證明。

6、就醫交通費用單據。

7、如要求傷殘賠償,需提供傷殘鑑定及賠償數額依據。

8、被損害財產所有權的證明。

9、被損害財產的品名、規格、數額、數量、質地、新舊程度、價值(貴重物品需有關部門的鑑定書)。

10、被損害財產的毀損程度或滅失等證據。

11、交通管理部門有關事實及責任的認定 。(如果對責任認定不服的,應該準備相關證據爭取推翻認定,不過,實踐中很難)

12、肇事司機是否系職務行爲。

13、車輛的行車、運營執照,司機的駕駛執照。

14、被損害車輛的保險證明。

因爲起訴處理交通事故是比較耗時的,故此在確定各方責任之後,受害者若是想要獲得賠償金,首先需要先與肇事的責任方協商各項賠償事宜,若是對方明確表示不賠償,或者是一直拖欠賠償款額的,此時就可以向法院起訴了。

標籤:協商 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