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纠纷诉讼请求会被受理吗?
一、农村土地纠纷诉讼请求会被受理吗?
农村土地纠纷诉讼请求不一定会被受理,这是由于不同类的土地纠纷依不同途径解决:
1、土地确权纠纷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四条土地确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以作出处理决定的人民政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2)《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
第十三条 对申请人提出的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的申请,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进行审查,并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受理的意见。
认为应当受理的,在决定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书副本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在接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30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材料。逾期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的处理。
认为不应当受理的,应当及时拟定不予受理建议书,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当事人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同级人民政府、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交办或者有关部门转办的争议案件,按照本条有关规定审查处理。
2、土地侵权纠纷
土地侵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调处。当事人对行政调处不服的,可以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也可不经行政调处直接提起民事诉讼。
3、土地行政争议
土地行政争议,按一般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程序处理。
二、想要政府处理土地确权争议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
第二十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调查处理争议案件时,应当审查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下列证据材料:
(一)人民政府颁发的确定土地权属的凭证;
(二)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批准征用、划拨、出让土地或者以其他方式批准使用土地的文件;
(三)争议双方当事人依法达成的书面协议;
(四)人民政府或者司法机关处理争议的文件或者附图;
(五)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不管是公民、还是单位,若是因为对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归属发生了争议,那么在争议发生之初并不能立即就向法院起诉。而是需要先请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来处理纠纷,处处理结果不服才可以起诉。
-
定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政府部门为了保证征地活动的有序进行都会出台相关规章制度,定州市政府从2015年6月1日起执行新的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目前为止并没有出台其他规定,所以定州预计将参照河北标准,根据实际情况,制订自适用标准。本站的小编给大家整理了相关材料仅供参考一、农村征地补偿1...
-
征用农村土地的有哪些补偿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
-
新征地补偿标准具体有哪些内容?
为了更好的利用土地资源进行经济发展建设,国家会对部分城镇用地以及农村用地进行征地政策。同时为了更好地维护农民的自身利益。国家同期出台了新征地补偿政策。那么新征地补偿标准具体有哪些内容呢?下面由小编来为大家进行解答。一、征地补偿标准1、各项征地补...
-
物权法土地使用权续期立法建议有哪些?
一、《物权法》土地使用权续期立法建议有哪些?《物权法》已于2020年12月31日正式的废止,由新的《民法典》正式代替所有的条款。《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