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XX与梁XX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王XX与梁XX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福建省上杭县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5)杭民初字第3136号
原告王XX。
委托代理人丘瑞勇,福建政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游X,福建XX。
被告梁XX。
原告王XX与被告梁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11月2日受理后,依法由代理审判员廖小妹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王XX及其委托代理人丘瑞勇、游X到庭参加诉讼,被告梁XX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王XX诉称,被告由于资金周转需要,于2015年4月27日向原告王XX借款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双方约定借款期限2个月,被告按时支付了利息但未归还本金,后经双方协商同意续借,被告于2015年6月27日重新向原告出具一张借款合约,载明:“兹双方协商,借款人梁XX向王XX先生借款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元),借款从2015年6月27日至2015年7月27日止,期限一个月,利息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本金和利息到期一次性付清”。借款到期后,被告支付利息5000元,于2015年9月15日支付4万元本息,2015年9月22日支付2万元本息,2015年9月26日支付2万元本息。经原告核算,至2015年9月26日,被告仍欠原告本金77906.9元。原告多次要求被告按协议偿还剩余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但被告一直未支付本金和利息,被告的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请求:依法判决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到期借款本金77906.9元,并支付从2015年9月27日起至法院判决清偿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利息。
被告梁XX未到庭参加诉讼,亦未作任何答辩。
经审理查明,2015年4月27日,被告梁XX以需资金周转为由向原告王XX借款15万元,原告以转账方式支付该款。2015年6月27日,被告梁XX向原告重新出具借条一张,载明:“兹双方协商,借款人梁XX先生向王XX先生借款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元),借款从2015年6月27日至2015年7月27日止,期限壹个月,利息人民币伍仟元正(¥5000元),本金和利息到期一次性付清。借款人签字:梁XX。2015年6月27日。”借款到期后,被告要求延期一个月归还借款,还款期限到2015年8月27日止。到期后被告支付利息5000元,并于2015年9月15日支付本息4万元、9月22日支付本息2万元、9月26日支付本息2万元,其余借款本金及利息,经原告催要未果,原告诉至本院。
上述事实,有原告向本院提供的《借款合约》一张、XX国农业银行转账汇款凭证两张及原告在庭审XX的陈述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被告梁XX与原告王XX之间的借贷关系明确,有原告提供的《借款合约》为证。被告梁XX未按约定全面归还借款,属违约行为,依法应承担违约责任。原告要求被告梁XX归还借款本金77906.9元,并支付从2015年9月27日起至清偿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理由正当,本院予以支持。被告梁XX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依法可以缺席审理和判决。依照《XX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第一百零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和《XX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梁XX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王XX借款本金人民币77906.9元,并支付该款从2015年9月27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XX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诉讼费874元,由被告梁XX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龙岩市XX级人民法院。
代理审判员 廖小妹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日
代理书记员 游福芳
-
敲诈勒索罪和要债一样吗?
一、敲诈勒索罪和要债一样吗?这两者并不一样,行为人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非法取得了他人的财物,就构成了敲诈勒索,要债通过的合法沟通不构成犯罪,具体需要看采取的方式是否合法。从主观上来看,被告人不具有将被害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目的被告人是受债权人委托,为了...
-
借钱给别人担保人要还钱吗
一、借钱给别人担保人要还钱吗1、借条是的担保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要按约定偿还借款的义务。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的定义】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
-
关于借条无落款日期有效吗
一、借条无落款日期有效吗在借条上面没有写落款日期,这个借条是有效的,因为除了这个证据之外,还应该还有给他打款的证明或者是其它的证据。没有注明还款日期,不影响欠条效力,债权人可随时要求还欺,否则,债务人拒不还款,债权人可随时起诉,不受追诉时效限制。借条没有写还...
-
借款合同纠纷有哪些处理方式
一、借款合同纠纷有哪些处理方式1、协商。是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合同的约定,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以达成和解协议,自行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这是最有利于双方关系维系的处理方法,有利于避免双方产生更进一步的、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