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转让和债务加入的区别是什么
债务转让和债务加入都是涉及到债务债权关系之外的第三人的债务,那么债务转让和债务加入的区别是什么?针对这个问题,本站小编整理了有关债务转让和债务加入的内容,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
债务转让,即合同义务的转让,是指在债的内容不改变的基础上,债务人与债权人、第三人通过协议,将债务全部或部分地移转给第三人的一种法律制度。
债务转移又称为债务承担,是指合同的债权人、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达成协议将合同债务转移给第三人承担。债务转移必须三方就债务转移达成了—致的意思表示。
债务承担必须以合同的方式进行,依其签订合同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1)债务人与第三人(承担人)达成债务转让协议,经债权人的同意:
(2)承担人与债权人达成债务转让协议,经债务人同意;
(3)债务人、第三人及承担人三方共同或分别达成债务转让协议。
债务加入,指第三人自愿加入到债的法律关系中来成为新债务人,并与原债务人一起对债权人承担连带债务,同时不免除原债务人责任的一种法律制度。
所谓债务加入又称并存的债务承担,指原债务人并没有脱离原债务关系,而第三人又加入到原存的债务关系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债务加入的成立,必须具备如下条件:1、原债的关系必须有效成立。原债务如存在可撤销或者解除的原因,在撤销或者解除前,仍可以成立债务加入。2、原债务具有可转让性。如果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或者具有特定人身性质不能转让的债务,当事人不能协议转让,第三人也无法加入。3、第三人与原债务人分属不同的主体。司法实践中,作为不同主体的第三人与原债务人,往往存在某种密切的关系。如关联企业中母公司主动帮助子公司归还欠款及亲属关系中儿子主动帮助父亲归还欠款等。本案中,乐乾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雷某同时为天伟飞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但两者在法律上属于不同的民事主体。4、债务加入无须经过原债务人的同意。因为债务加入的行为并没有给债务人增添负担,所以不必经过原债务人的同意,但这种加入行为必须由债权人表示接受。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九条【债权的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第八十条【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八十一条【从权利的转移】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故债务转让与债务加入的区别如下:
债务加入的第三人加入到债的法律关系中,成为新债务人,但并不免除原债务人的责任,新债务人与原债务人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故在债务加入法律关系中,原债务人并没有从原债务法律关系中脱离出来,第三人加入到原债务法律关系并与原债务人一起向债权人承担债务,债权人有权要求新债务人与原债务人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债务转让的第三人即债务受让人则应独立对债权人承担全部债务,因债务的合法转让原债务人的责任被免除,债权人只得要求新债务人承担全部债务。
-
还了钱说借条不见了怎么处理?
一、还了钱说借条不见了怎么处理?钱还清了,对方说欠条弄丢了,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解决:第一、如通过银行、微信、支付宝转账等,需保留好还钱的转账记录,最好要求对方出具书面收据。如为现金支付,通过他人代为支付或以物抵账等其他形式进行的还款,则须让对方出具书面...
-
民间借贷中,什么样的诉讼属于虚假诉讼?
法律规定,法院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需要审查是否属于虚假诉讼:1、出借人明显不具备出借能力;2、出借人起诉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明显不符合常理;3、出借人不能提交债权凭证或者提交的债权凭证存在伪造的可能;4、当事人双方在一定期限内多次参加民间借贷诉讼;5、当事人无...
-
借款担保人必须还钱吗?
一、借款担保人必须还钱吗?借款担保人不是必须还钱,应当根据保证期限和保证的类别来判断。借条是的担保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要按约定偿还借款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的定义】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
-
借条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还款如何处理?
借条规定还款日期没有还钱,可以协商对方还款,如果对方拒不还款的,是可以起诉到法院处理的,当事人需要提交借条的有关证据,法院在审查后可以判决还款情况,拒不还款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借条规定还款日期没有还钱的,可以主动要账。如果对方拒不配合,或者负债较多,建议尽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