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原因有哪些
债权和债务关系的产生原因
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
1、合同。合同,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关于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合同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通的根据。
2、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在一般侵权行为中,当事人一方只有因自己的过错而给他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时,才负赔偿的责任,如果没有过错,就不需负赔偿责任。而在特殊侵权行为中,只要造成了他人的损失,就算你自己不存在过错,你仍要负赔偿责任。
3、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既没有法律上的原因,也没有合同上的原因,取得了不当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行为。在不当得利的情况下,不当得利人负有返还的义务。因而,这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
4、无因管理。无因管理的含义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无因管理行为一经发生,便会在管理人和其事务被管理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其事务被管理者负有赔偿管理者在管理过程中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及直接损失的义务。
讲完债权和债务的关系产生的原因之后,你明白了债权和债务是怎么产生的吗?债权债务关系产生有四方面的原因,在生活中最主要最常见的债权是金钱债权,是以货币为内容的。合同是产生债权债务关系的最主要的依据,我们如果要发生债权和债务关系,尤其是金钱债权,一定要保留好合同,以备后查。
债务债权关系对企业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只是单纯的企业自身借贷那对企业来说只需要合理的规划即可避免可能带来的问题,但是其他还有很多方面的债务债权关系并不能得到很好的调控,所以在债务债权关系中还有很多需要去注意的地方。
-
为了躲避债务夫妻离婚,法院判决连带清偿
为了逃避120万元债务,夫妻不惜办理离婚,这是什么套路?近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特殊”的合伙协议纠纷案件。》》案情回顾2005年,胡某、王某和周某,合伙经营宾馆。后来,三人签订承包协议,胡某承包宾馆,向王、周二人支付承包金。2015年,三人又签订了《拆迁赔...
-
借款没有借条法院如何认定
一、借款没有借条法院如何认定?借款没有借条的,法院会根据原被告提供的证据认定是否存在借贷关系,能证明借贷关系的证据不是只有借条。《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
-
关于借条无落款日期有效吗
一、借条无落款日期有效吗在借条上面没有写落款日期,这个借条是有效的,因为除了这个证据之外,还应该还有给他打款的证明或者是其它的证据。没有注明还款日期,不影响欠条效力,债权人可随时要求还欺,否则,债务人拒不还款,债权人可随时起诉,不受追诉时效限制。借条没有写还...
-
债权转让未通知驳回起诉可以吗?
一、债权转让未通知驳回起诉可以吗?可以,如果没有通知的,则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务人仍可向原债权人履行债务。未通知债务人并不影响该转让在债权人(让与人)和受让人之间的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