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疗纠纷处理制度是怎样的
当医院发生了医疗纠纷的问题的时候,会针对于医疗纠纷成立专门的小组部门,去解决关于医疗的纠纷问题。处理小组在处理医疗的纠纷问题的时候,应该耐心接受患者家属反映的情况,对患者一方提出的问题,进行耐心的解释,不可以用敷衍的态度去解决问题,同时还要做好关于谈话的相关笔录保存。如果处理小组不能够通过协商的方法,去解决纠纷问题,这时候患者一方情绪又很激动,为了防止矛盾升级,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然后告知当地的派出所等部门。
在一些医疗纠纷当中,有时候会出现关于患者的死亡原因,不能够通过临床去诊断出结果,发生这种情况的时候,作为医院的一方,应该马上通知患者的家属,去申请关患者的尸体检验,然后将患者的情况及时告诉主管部门。如果是因为医院的一方,存在医疗上面的错误,导致的医疗纠纷问题,发生这种情况的时候,作为卫生行政部门,应该按照行为后果的严重程度,对相关医疗人员作出严重的处理。
当医疗纠纷发生的时候,作为患者以及患者的家属,可以在第一时间,向属于医院的主管部门,或者是医疗单位进行投诉处理,在接到患者的医疗投诉之后,医疗的主管部门会对患者的原始资料进行封存,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医院这边会专门成立,关于患者的调查小组。如果医疗纠纷当中,作为医疗一方,是属于个体户那一类,这时候发生的医疗纠纷,可以由负责主管的卫生行政部门,去调查具体的情况,并且进行处理。
如果通过以上处理方法,还是不能对医疗纠纷问题进行处理,患者这边可以向三甲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请求关于患者的医疗鉴定,然后医院的主管部门,可以根据三甲级医疗事故委员会出具的鉴定结果,根据先关法规对医疗纠纷进行处理解决。也就是说三甲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出具的鉴定结果,是可以作为处理依据的,那么患者的家属如果对这时候的鉴定结果,不是认同的情况下,还可以申请进行二级鉴定结果。患者以及患者的家属,对于属于一级的医疗鉴定结果,表示不赞同的情况下,可以向属于先去级的人民法院,申请法院处理,以此类推,如果对于法院的判决结果,患者以及患者家属仍然表示不赞同,可以向更高一级的人民法院,申请法院来处理。
当人民法院接受患者的申请的时候,根据我国法律所规定的,符合鉴定条件的医学组织,会对患者的医疗纠纷进行鉴定。如果是属于医疗纠纷之外的,一些其它的原因,导致的需要进行鉴定的,涉及到医疗赔偿方面的纠纷问题,根据我国《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按照这里面的法律规定,对当事人的申请内容进行司法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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