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中再审情形包括几种
一、行政诉讼中再审情形包括几种
由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可知,当被征收人的再审申请符合这些情形时,法院应当再审:
(1)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
(2)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
(4)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5)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6)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
(7)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8)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另外,如果最高院发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出现上述情形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二、申请再审的程序
1、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
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
2、人民法院应当自再审申请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3、审查再审申请期间,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依法提出再审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列为再审申请人,对其再审事由一并审查,审查期限重新计算。
经审查,其中一方再审申请人主张的再审事由成立的,应当裁定再审。各方再审申请人主张的再审事由均不成立的,一并裁定驳回再审申请。
4、审查再审申请期间,再审申请人申请人民法院委托鉴定、勘验的,人民法院不予允许。
一般来讲,当事人应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诉讼权利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如果不知道的,则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1年内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到人民法院起诉的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如果在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对其他具体行政行为,如果在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通报批评吗
一、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通报批评吗行政处罚种类,是指行政处罚外在的具体表现形式。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行政处罚有以下7种: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行政拘留;7....
-
行政处罚的成立条件有什么?
一、行政处罚的成立条件有什么?行政处罚要求成立必须具备以下的条件:(一)有明确的当事人。行政处罚是引起行政法律关系产生的行政法律行为,在此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处罚主体与被处罚的当事人各为一方,缺少任何一方,行政法律关系便不可能成立;行政处罚的法律效力体现...
-
行政暂缓执行多久受理,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程序
一、行政暂缓执行多久受理被行政拘留有申请暂缓执行的,收到申请后立即受理,并且要在24小时内作出决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二十二条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作出行政拘留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
-
怎样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听证
一、怎样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听证听证并不是行政复议的必需程序,行政复议法也没有对听证作出规定,行政复议采取书面审查的原则,必要时可以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二条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