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刑事传唤的依据是什么?
为了防止公民实施非法行为,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一系列的刑事法律规范,虽然这些法规的设定,减少了违法犯罪行为的实施,但是依旧有不少公民依旧触犯了刑事法律。对于那些公安机关没有掌握实质性的犯罪证据,但是需要对其展开调查的,可以按照刑事诉讼法刑事传唤的依据进行传唤。
一、刑事传唤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对于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传唤、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1、刑事传唤的对象是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传唤后必须使用讯问笔录、而不能使用询问笔录。对证人或不明确是犯罪嫌疑人的不能适用刑事传唤。
2、刑事传唤不能异地进行。但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是指户籍地、经常居住地。
3、传唤时间最长不超过12小时。
二、刑事传唤有没有强制力?
《刑事诉讼法》关于传唤的规定是在措施类,而不在强制措施类。所以刑事传唤不是强制措施,不具有限制人身自由的效力,刑事传唤不具有强制力。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74条,传唤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出示《传唤通知书》和侦查人员的工作证件。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应当在《传唤通知书》上填写到案时间。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46条第3款,对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嫌疑人,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传唤的,公安机关可以强制传唤。
有没有强制力正是刑事传唤与行政传唤的一个本质区别。行政案件中没有太多的其他强制措施,但办理刑事案件程序中有拘传、拘留等较多可供选用的强制措施,没有必要再赋予刑事传唤强制力。
犯罪嫌疑人拒绝在传唤通知书上签字时,公安机关是不可以采用注明的方式解决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规定》第174条,犯罪嫌疑人拒绝在《传唤通知书》上填写讯问结束时间时,公安机关才可以采用注明的方式,并没有规定当犯罪嫌疑人拒绝在《传唤通知书》上签名时可以采用注明的方式。拒绝签字表明拒绝到案,刑事传唤失败,公安机关必须采取其他措施。
此项发条对传唤的时间、地点、方式以及有权司法机关都做出了限制性的规定,目的在于防止司法机关变相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对于那些掌握了实质性证据的情形,可以实施逮捕行为。
-
诈骗罪被关要怎么见面
律师解答:可以委托律师。律师解析:在案件侦查期间,可以委托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嫌疑人处于羁押状态,家属无会见权益,该状态只有办案人员和代理律师才能会见嫌疑人。所以只有聘请律师进行会见了解案情。律师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为其提出申诉,同时有权为其提出申请变更...
-
刑事案件录音能够作为证据吗
律师解答:能。律师解析:录音在经过对方同意的情况下能够作为证据在民事、行政和刑事诉讼中使用。除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以非法手段取得的录音外,刑事案件录音能够作为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证据包括能够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视听资料。...
-
被人打证据不足怎么办?
律师解答:及时报警。律师解析:被人打证据不足的,受害人要及时报警,公安机关会搜集证据。报警之后,对于确有犯罪事实、符合立案条件的,公安机关会予以立案,并通过侦查获取有关证据,依法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对于不够刑事处罚需要给予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
-
集资诈骗罪如何辩护
律师解答:具体分为两点。律师解析:集资诈骗案的辩护思路,具体分为以下两点:1、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目的:(1)集资人是否携款逃跑;(2)是否挥霍集资款;(3)是否利用集资款进行犯罪活动;(4)是否明知没有归还能力而骗取集资款的。2、行为人客观上是否实施了诈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