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对非法制造危险物质罪的处罚规定是怎样的?
一、我国刑法对非法制造危险物质罪的处罚规定是怎样的?
我国《刑法》对非法制造危险物质罪的处罚规定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二、非法制造危险物质罪的认定
1、虽然本罪没有情节严重才构成犯罪的规定,但是,并非一经实施了非法买卖、运输、储存核材料的行为,就无例外地构成犯罪,对于情节显著轻微的非法买卖、运输核材料的行为,不宜按犯罪论处。
2、非法制造危险物质罪的立案标准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二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
(3)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氟乙酰胺、氟乙酰钠、毒鼠硅、甘氟原粉、原液、制剂五十克以上,或者饵料二千克以上的;
(4)造成急性中毒、放射性疾病或者造成传染病流行、暴发的;
(5)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
(6)造成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丢失、被盗、被抢或者被他人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形。
没有获得相关制造许可的单位、个人,都不得实施制造原液、饵料等危险物质的行为,对于获得了制造许可的单位,在实施制造行为的过程之中,必须要遵守相关规定,不得超量生产。
-
竞合犯和吸收犯的区别包括什么?
1、数行为触犯的罪名的性质不同:想象竞合犯是一个行为触犯多个罪名,行为所触犯的数个罪名均无法全面评价该行为,即行为所触犯的各犯罪构成之间应无重合之关系。牵连犯的数行为触犯的是不同的罪名,是罪质不同的犯罪。吸收犯的数行为触犯的是相同的罪名,是罪质相同的...
-
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
-
玩怱职守罪有没有追诉时效
有追诉时效。犯罪经过一定期限不再追诉。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第三百九十...
-
入室盗窃和盗窃有什么区别?
一、入室盗窃和盗窃有什么区别?入室盗窃和盗窃是有区别的。入室盗窃是盗窃的一种从重处罚的行为,但是入室盗窃也构成盗窃罪。入室盗窃属于盗窃罪中的一般情节,根据《刑法》中的规定,只要有入室盗窃的行为,那么一律认定为盗窃罪,所以是并不存在入室盗窃罪的,入室盗窃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