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予监外执行要那些条件
一、监外执行要那些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监外执行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涉嫌犯罪,公安机关依法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办理。
二、监外执行怎么办?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及《监狱法》的有关规定,对于不同阶段且具备监外执行条件的犯罪分子,其办理程序有不同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对于那些具备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人民法院判决时,可直接决定。同时,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载明罪犯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罪名和刑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依据等内容,并抄送人民检察院和罪犯居住地的公安机关。
2、在判决、裁定执行过程中,对具备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
3、在看守所、拘役所服刑的罪犯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应由看守所或拘役所提出书面意见,报主管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查决定。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批准的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
通常对罪犯暂予监外执行都是发生在服刑期间,但在案件审理,法院作出判决的时候,可能罪犯就已经具备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那么此时可以由人民法院直接决定对其适用暂予监外执行。而在制作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之后,还要求同时抄送给人民检察院和罪犯居住地的公安机关才行。
-
法院对盗窃武装部队印章罪的裁量标准是如何的
一、法院对盗窃武装部队印章罪的裁量标准是如何的法院对盗窃武装部队印章罪既遂的裁量标准: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盗窃武装部队印章罪是指以秘密窃取的方式,非法占有武装部队印章的行为。《...
-
只要手指受伤就能够算是伤残吗?
如果没有影响到手指的劳动能力是不算伤残的。(一)、任何一手拇指缺失超过指间关节;(二)、一手除拇指外,任何三指缺失均超过近侧指间关节,或者两手除拇指外,任何四指缺失均超过近侧指间关节(三)、缺失任何两指及其相连的掌骨;(四)、缺失一足百分之五十或者足跟百分...
-
签订合同的过程中造成损失才算诈骗罪吗?
一、签订合同的过程中造成损失才算诈骗罪吗?并不是造成损失才算诈骗罪,合同诈骗并不需要一方受损失,另一方受益才可以进行定罪处罚。只要具有合同诈骗行为的,人民法院有权行使审判权进行定罪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
-
抢夺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刑规定是什么?
一、抢夺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刑规定是什么?抢夺国家机关的证件的,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