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有规定申请笔迹鉴定时间吗
笔迹鉴定,是指对人通过书写活动形成的字迹进行的鉴认、识别活动。人的书写习惯具有特定性和稳定性,并在笔迹中得到反映。通过对笔迹的检验,可判明文件中的笔迹由几个人所写,是否由某人所写,利用笔迹进行人身同一认定,证实文件的真伪。鉴定时要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明确鉴定要求,査验笔迹物证和笔迹样本;分析判断笔迹是否正常,有无伪装或由于其他原因引起的变化;选择能反映书写人书写习惯的稳定的和带有特殊意义的特征;对检材和样本中找出的特征进行比较,找出符合点和差异点;对符合点和差异点的形成原因综合评断;做出鉴定意见并制做鉴定书。如果就“法律上有规定申请笔迹鉴定时间吗”有相关的法律知识不了解的,不知道怎么做的时候,以下就是本站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听听本站小编给出的具体意见。
一、法律上有规定申请笔迹鉴定时间吗?
申请笔迹鉴定是有时间限制的,向法院申请笔迹鉴定必须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鉴定人出庭作证同样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一条号,
当事人申请鉴定,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鉴定的事项与待证事实无关联,或者对证明待证事实无意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
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
二、 举证时限的一般规定
1、被告应当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书面答辩,阐明其对原告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的意见。
2、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
3、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
4、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
5、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6、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7、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
8、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所以,笔迹鉴定也不是在诉讼活动的每一个阶段都能提出来的,例如被告在庭审阶段递交了关于笔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原告可结合情况申请对该份笔记的真假作司法鉴定。因此,无论是笔迹鉴定还是其他的鉴定活动,在庭审的过程当中要结合实际情况向法院提出申请。以上就是本站小编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
打仗出院后做伤情鉴定的期限是多长时间
律师解析: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打仗受伤在公安受理案件24小时内就可以做伤情鉴定的,如果在打仗后出现了受伤比较严重的情况下,也是可以在伤情稳定后在进行鉴定的,一般情况下伤情鉴定的期限不得超过90天,如果是遇到伤情比价复杂严重或者是其他特殊情况下也是可以申请...
-
丽水市司法鉴定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丽水市司法鉴定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基准价》第一款规定,1.不超过10万元的,按照本办法附件中所列收费标准执行2.超过1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3.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收取;4.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
-
司法鉴定告知程序是什么?
一、司法鉴定告知程序是什么?司法鉴定告知程序是首先是需要对于双方的一些鉴定注意事项进行告知。鉴定的受理(一)初审,由鉴定人负责。1、核对委托人(代理人)身份。决定受理的,应当复印委托人(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收取委托人的介绍信。2、审核鉴定委托书。审核...
-
司法鉴定指的什么,其内涵是什么?
司法鉴定在诉讼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当我们遇到相关问题的时候,或者即使现在我们并没有遇到有关司法鉴定的情况,我们对司法鉴定的概念操作过程涉及的有关事项都是需要了解掌握一些的,那么我们首先从司法鉴定指的什么入手。一、定义及介绍司法鉴定是指诉讼中,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