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刑事辩护解答 > 刑事犯罪辩护律师解答
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期限为多久
刑事犯罪辩护律师解答2.88W
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期限为多久需要法官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在法定的范围内进行裁量。
《刑法》第七十三条规定: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
附加刑和主刑有什么不同
律师解析:区别在于,主刑针对主观人身;附加刑针对客观权利;主观人身具有主观唯一性,所以只能有一种主刑单独使用;附加刑具有客观不确定和多变性,所以可以单独和联合使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四条...
-
什么情形属于自首
律师解析:以下情形属于自首:1、犯罪后自行投案承认并交代犯罪事实,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2、归案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3、归案的罪犯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不同种罪行的。...
-
如何确定构成非法销售专用窃照器材罪
律师解析:符合以下要件确定构成非法销售专用窃照器材罪:(一)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二)主观要件:主观上表现为故意;(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间谍专用器材的管理秩序;(四)客观方面:客观上表现为非法销售窃照专用间谍器材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非法生产、销...
-
怎么样才构成非法提供精神药品罪?
律师解析:符合以下要件才构成非法提供精神药品罪:1.主体为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的人员和单位;2.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吸毒者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成瘾的精神药品的行为;4.客体是国家对精神药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