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留他人吸毒证据标准
(一)勘验、检查、辨认笔录
《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现场方位图及照片、搜查笔录、人身照片、检查笔录、辨认笔录及照片(证人、犯罪嫌疑人对犯罪现场、犯罪嫌疑人、与犯罪相关的场所、器械、物品等的辨认);
(二)鉴定意见
吸毒人员的性病检查,尿检、毒品鉴定等;
(三)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1、记载犯罪嫌疑人犯罪情况的现场监控录像、录音资料;
2、现场当事人、证人用手机、相机等设备拍摄的反映案件情况的资料。
3、犯罪嫌疑人注册的社交网站、使用的手机应用中与案件有关的资料;
4、调取的证据要程序合法,证人提供的录音等要有来源说明。
(四)物证、书证
1、扣押的毒品、清单;
2、吸食、注射、装储毒品工具等。
3、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电话记录、抓获经过、开房记录、发还清单、犯罪嫌疑人户籍信息、身份证、人口信息查询表、工作证、户籍证明信、书信、字条、日记、借条、收据、收缴证明、病历、医疗诊断结论、等书面材料等;
3、被容留吸毒人另案处理以及犯罪嫌疑人有前科的,应调取法院判决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释放证明书。
4、犯罪嫌疑人有投案自首、立功表现的,公安机关出具的是否成立自首、立功的书面说明等有效法律文件;
5、抓获经过、出警经过、报案材料、各种说明材料等。
(五)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
1.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问明姓名、别名、曾用名、出生年月日、户籍所在地、暂住地、籍贯、出生地、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情况、社会经历、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理等问题,个人有无吸毒史,有无成瘾。
2.容留吸毒时间。应准确到日、时,如不能确定,可固定一时间段后,以特别日期(节假日、生日)为基点综合案发当天的天气等因素进行推算。
3.容留吸毒场所。应问明房间号、室内结构、物品摆设等详细特征。如不确定可尽量说明可确定的附近参照物;
4.容留吸毒的次数,吸食、注射毒品的种类、数量(剂量)、方法、器具等;
5.问明容留他人吸毒的主观犯意,即如何知道吸毒行为并容留的,是否一起吸毒,与吸毒人员是否存在约定,约定的内容,以及容留他人吸毒的目的是什么;问明吸毒人员的基本情况,不认识的应当问明吸毒人员的体貌特征;
6.提供吸毒工具或毒品的时间、地点、提供过程;工具或毒品的来源、放置地点、剩余情况、现在地点,毒资来源或去向;
7.被查获的时间、地点和过程等情况,有否投案自首情况等;
8.犯罪后是否有他人包庇、窝藏;
9.有否其他犯罪事实,有无检举、揭发其他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和线索。
(六)证人证言
1.个人情况,与违法嫌疑人关系,是否吸毒;
2.如何知悉该案件,违法嫌疑人实施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经过、后果等情况;
3.毒品的各类、特征、数量、来源;
4.在公共娱乐场所发生的容留吸毒案件,询问在公共娱乐场所工作的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问明是否知道场所内存在容留吸毒行为,如果知道问明是如何知道的,知道案件的具体情节;同时问明场所负责人在安排岗位和职责时是否有如何逃避公安机关检查的内容等;
(七)其他证据材料。
《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 容留他人吸毒罪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
民事诉讼原告负举证责任规定是什么?
举证就是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提供证据并加以证明。《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根据此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民事官司中对自己所主张的事实,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即“谁主张,谁举证”,这就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
-
民事诉讼举证方法都有哪些?
民事诉讼举证方法有当事人(代理人)举证、法院调查取证、当事人(代理人)申请法院举证三种举证方法。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简称《民诉法》和《民事证据规定》)的规定,我国有关民事诉讼的法律规定了三种举证方法:第一、...
-
微量物证一般不属于直接证据吗?
在刑事侦察中,微量物证扮演着很重要的角色,微量物证就是体型或者痕迹相对较小或者不明显。在案件的处理中,微量物证一般不属于直接证据。那么微量物证又是什么,为什么一般不属于直接证据呢。接下来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资料。一、法律上规定的证据有哪些简单地...
-
证人不能出庭的情形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