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民事诉讼状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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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不免会遇到一些摩擦或者冲突,如果在冲突中受到伤害,为了维护受害人的权益,让罪犯受到该有的惩罚,我们会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让法院进行判决,那么轻伤民事诉讼状到底该怎么写,就由小编来帮帮你吧。
民事诉讼状
原告:王某某,男,汉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住江苏省XXX市
被告:田某,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住湖南省XX市
被告的法定监护人:田某某(被告的父亲),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住湖南省XX市
刘某某(被告的母亲),女,19XX年XX月XX日出生,住湖南省XX市
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被告及被告法定监护人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 46073.9,扣除被告父亲已支付4500元,尚需支付41573.9元(详见清单)
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及被告法定监护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XX年XX月XX日晚上19时50分许,原告在XX附近的网吧上网。被告因与原告争夺上网机位而发生口角,被告突然用一根一米左右的钢管殴打原告致原告左臂受伤,后送至宁波市宗瑞医院北仑区人民医院救治。经医生诊断为:左肱骨下段、外侧髁骨骨折。后于2010年4月29日在该院做了“左肱骨下段骨折经尺骨鹰嘴截骨切开复位内固定术”,该伤情已被公安机关鉴定为轻伤,被告已涉嫌故意伤害罪,现被公安机关“网上追逃”。原告在北仑区人民医院住院21天,造成医药费损失17986.90元。
2010年9月16日,经XX司法鉴定所鉴定,鉴定意见为:原告在伤后一段时间内日常生活不能完全自理,需要他人帮助护理,而且后期住院拆除内固定期间也需要他人护理,建议原告的护理时间为2个月;原告的左肘部骨折愈合后需要拆除内固定的后续医疗费为7000元;原告骨折及损失恢复需要一定的营养支持,建议伤后的营养期限为2个月,营养费用为1600元。
因为被告的侵权行为,原告共蒙受各类损失费用合计46073.9元(具体见赔偿清单)。被告父亲在支付了4500元后,未对原告的损失进行进一步赔偿,实际应再支付赔偿的金额为41573.9元。
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被告及被告的法定监护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原告多次找被告父亲协商解决未果。
为此,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望贵院判如所请。
此致
XX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可以根据这篇轻伤民事诉讼状的范文我们可以知道,诉讼状中必须包含诉讼请求,以及案件的事实经过,申请判决的理由,以及向人民法院提供司法鉴定所所给出的伤情鉴定书等资料,之后根据法院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据,之后再由法院给出合理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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