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结案律师费谁承担?
一、调解结案律师费谁承担?
调解结案律师费要由双方协商来进行处理,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决定。
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对于诉讼费的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十六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十七条 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十八条 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十九条 依照本办法第九条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按照不服原判决部分的再审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二十条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在诉讼中变更诉讼请求数额,案件受理费依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增加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补交;
(二)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前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减少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退还。
在司法案件的审查过程中,当事人是可以聘请律师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处理的,这种情况下就是支付规定标准的律师费,或者协商来对律师费进行认定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无法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那么是无法进行和解处理的。
-
判决以前现行羁押的时间可以折抵刑期吗
一、判决以前现行羁押的时间可以折抵刑期吗?判决以前现行羁押的时间可以折抵刑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
-
拒绝还款法院强制措施是如何规定的
律师解析:民事案件判决下来,对方不执行,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执行。针对财产,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可以采取冻结、划拨存款,提留收入;搜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财产;强制迁出房屋等多种方式。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
-
失信被执行人如何坐飞机
律师解析: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是法院的执行措施,会被限制高消费活动,包括不能乘坐飞机、高铁等,列入名单的人应该积极寻求履行判决这样有可能被在失信名单中删除,也可以考虑提供担保或是相应途径来从名单中删除。如不采取有效措施履行义务,那只能寻求乘坐其他普通交通...
-
集体土地使用权执行规定是怎样的
一、集体土地使用权执行规定是怎样的?《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24、人民法院执行集体土地使用权时,经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取得一致意见后,可以裁定予以处理,但应当告知权利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