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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制度

近几年我国乡镇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十分突出,严重影响乡镇人民的身体健康。所以,管理食品药品安全是非常重要的,但要从根本上解决,必须先有一个制度。所以本站小编就为大家推荐一篇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制度。

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制度

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制度

为加强全镇食品药品安全的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建立统一、协调、权威、高效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特制定长宁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

(一)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会议

1、会议组织: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由组长召集并主持,全体成员参加。特殊情况,可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决定临时召开。

2、会议内容: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有关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研究全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讨论决定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部署食品药品放心工作和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联合督查工作,协调解决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职能单位汇报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提出存在问题及建议;督促检查会议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二)食品药品安全联络员会议

会议原则上每个季度召开一次,由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副组长召集,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协管员参加。特殊情况,可由办公室主任决定临时召开。

会议内容是研究落实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和日常协调工作,讨论决定需上报的有关事项。会议须做好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报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组长阅知。

二、案件举报受理与事故查处制度

(一)领导小组设立食品药品安全案件举报中心(设在党政办),负责受理食品药品安全案件的投诉举报工作,举报中心应与各职能单位所接举报协调统一后,方可汇总向社会公布。

(二)各职能单位按照首接负责的原则,及时处理投诉举报的案件。对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案件和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故,职能单位接报后要及时报告举报中心,由举报中心统一协调处理。对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故,举报中心接报后应立即报告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

(三)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制定《长宁镇食品安全突发事故报告制度》和《长宁镇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各职能单位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制定相应的报告制度和应急预案。

三、信息收集、发布及报告制度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分析整理和传递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向社会发布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信息;负责食品安全信息网络互联互通建设的协调。

(二)各职能单位应指定一名干部担任信息联络员,负责本系统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各部门信息联络员的确定和变动,须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信息报送的内容包括本部门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规划、年度和阶段性工作计划(总结)、专项整治方案及实施情况、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故查处情况和质量抽检结果等。上述有关内容按规定及时报送,并于每季度末月20日前报送一次综合性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动态信息。

(四)统一发布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包括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情况和调查(结论)、重大节目和活动期间的食品药品安全状况、食品药品安全质量抽检结果、全镇范围内食品药品安全警示信息等。

四、宣传培训制度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协调,定期不定期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各职能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分工,相互配合,通过各种形式,动员社会参与,进行科普教育,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协调,结合各职能单位、各村联络员的工作实际需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食品药品的安全关系着每一个人的生命和健康,关系着社会的长治久安,所以,我们必须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必须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如果遇到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一定要积极保护好自己,运用法律武器解决问题,小编建议大家登录本站平台找专业律师,他们可以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让您减少因食品药品安全带来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