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坠物诉讼程序包括什么?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民法典》相关法律规定
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关于高空坠物的法律责任的界定问题,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只是发生了高空坠物,但是并没有伤人,并没有对他人造成严重的人身伤害的话,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如果在小区中由于高空坠物造成了严重后果,但是并没有办法找到责任人的话,需要由物业来承担责任。
在发生高空坠物的案件造成我们的权益损害的时候,一定是不要慌张的,此时我们应当注意了解高空坠物案件的处理法律规定,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聘请专业的人士来帮助我们。
-
民法典高空抛物被告该如何举证
律师解析:民法典高空抛物被告应按照以下几点举证:1、从高空抛物物品举证,若掉落物品较大或者掉落物品为花草类,被告可以举证自己家未种养花草,不具备致害条件;2、从高空抛物发生地点举证,被告可以举证由自己家坠落物品并不能坠落到高空抛物发生地,致害行为并非自己所导...
-
法律规定高空坠物可以起诉吗?
一、法律规定高空坠物可以起诉吗?法律规定高空坠物可以起诉,因为实际上这也是属于民事诉讼案件范畴之内。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对裁定驳...
-
违规停车,高空坠物
城市中的住宿楼房越修越高,而且住在高楼的住户一定要养成良好习惯,尽量不要在阳台种花草,也不要向外扔物品,否则很可能出现高空坠物伤人事件,严重的就可能承担刑事责任。由高空抛掷物或坠落物的可能致害人承担侵权责任,提醒楼上住户提高谨慎注意意识,不得随意向楼下抛...
-
高空坠物的举证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一、高空坠物的举证责任是怎么规定的?高空坠物的侵权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高空坠物的举证责任由加害人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致害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