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关于抚养费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
《民法典》关于抚养费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3、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4、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5、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6、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6、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7、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所以,我国从来没有在《民法典》包括其他任何司法解释当中明确的规定抚养费的统一支付标准,而且有国家法律制度强制性的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标准也是非常不现实的。不过,司法解释当中当然也明确的指出了判定抚养费支付标准的相应参考因素,抚养费变更和抚养费支付时间等这些都是有统一规定的。
-
离婚后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吗?
夫妻双方离婚并确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后,若直接抚养人没有尽到抚养义务甚至没有善待抚养人,影响到子女的身心健康成长,基于这一点,法律对变更子女抚养权制度作了规定。而如何变更抚养权以及选择何种方式变更需视情况而定。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以下两种方式:1、父母双方...
-
共有房产遗赠抚养协议需要共有人同意吗?
一、共有房产遗赠抚养协议需要共有人同意吗?共有房产签订遗赠抚养协议是需要共有人同意的,对于单方立遗嘱的,不过立遗嘱人,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合法的财产。夫妻双方共有的房产,立遗嘱人只能将属于自己的那一部分作为遗产写进遗嘱进行处分。遗赠扶养协议公证是国家...
-
不给抚养费以后子女可以不给赡养费吗
血缘关系使得家庭成员们在法律上互相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这是基于每个人的人身基础产生的,因此很难免除或者发生变更;同时这些权利义务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去进行主张和要求。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
-
再婚子女怎样才算独生子女?
目前,在我国,独生子女享有一定的待遇。但是,现实中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再婚之后所生育的子女,此时将会产生独生子女的认定问题。但是,如何能够确定再婚子女就是独生子女呢。这关系到子女及其兄弟姐妹的组成,深圳对于上一段婚姻是否生育子女的认定产生一定的影响。独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