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义务吗,相关法律依据是怎样的
现在社会中的越来越多的重组家庭,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关系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但对于继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义务吗,法律有明文规定吗?我相信不少人对此也是存有疑虑的。下面就让本站小编根据我国法律为您详细介绍一下这方面的知识。
一、继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义务吗,相关法律依据是怎样的
继父母与继子女是因婚姻关系而产生的一种亲属,属于姻亲。现实中,常见的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有以下两种:
1、名分型:即生父或生母与继母或继父再婚时,继子女已经成年独立生活,或虽未成年但仍由其生父母提供生活教育费,没有受其继父或母的抚养教育,所以仅仅是名分上的继子女与继父母的关系。
2、共同生活型:即生父或母与继母或父再婚时,继父或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的生活教育费,继父或母与继子女已形成了抚养教育的关系。
依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七十二条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二、继子女对继父母有义务赡养吗?
谁有义务赡养老人?继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吗?回答这个问题一定要分情况:
1、对于名分型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由于继父母没有抚养教育继子女,因此继子女也就没有对继父或母尽赡养的义务。
2、对于共同生活型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由于继父母已经与继子女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因此继子女就有义务对继父或母尽赡养义务。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三、继子女不赡养老人怎么办?
此处所说的继子女不赡养父母的情况,仅指共同生活型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因为他们之间已经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因此,当子女有条件赡养老人而不履行义务时,父母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法院根据父母的诉讼请求,查明情况后,可判决令子女给付。如子女坚持不给,法院还可强制执行子女的财产。
四、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
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通过小编以上的分析想必您一定对继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义务吗有了新的认识,对于名分型的继父母和继子女是不必非要有赡养的,但是对于共同生活型的则一定有赡养义务的。如果您面对的继子女有不赡养的情况,更多相关问题您可以咨询本站律师。
-
亲属间的收养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民法典对亲属间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的条件:(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5)年满三十周岁。如果收养人是华侨,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
-
应注意什么办理收养公证
律师解析:办理收养公证应注意如下问题:1、提交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收养事实必须真实、合法;2、必须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之一提出申请;3、申请人具有申请资格;4、办理收养公证应注意的其他问题。法律依据:《...
-
送养子女和遗弃罪的区别具体是哪些
律师解析: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二者的区别在于送养符合法定条件时是合法的行为,而遗弃罪则是违法犯罪行为。送养子女,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送养人具备的条件:(1)如果被收养人是没有父母...
-
符合什么条件可以解除收养关系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解除收养关系:1、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3、送养人行使对养父母子女关系的解除权的;4、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