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承包合同效力纠纷管辖规定是什么?
林地承包合同效力纠纷管辖规定是应当是以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来进行管辖。关于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诉讼管辖地的规定:不动产所在地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8条第二项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所以,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以不动产所在地确定管辖。
二、如何认定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效力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的效力之争,主要是争议承包合同的签订是否经过民主议定,即是否按照土地管理法、村民组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集体经济组织在对外发包土地时,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未经此程序则合同无效。
对于无效合同法律后果的处理,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已做了规定,即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在具体处理时应注意的是,在判决互相返还时,不能只判决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土地返还给发包方,还应处理好属于承包人的财产。
由于承包合同的特殊性,除生产工具可移动性的东西承包人可自行带走外,对处于生长期的作物具有不可移动的特点,还有与发展生产有关的基础设施如灌溉用的水井,进入承包地修建的道路、电路、方便承包人开发居住的房屋等均属不能移运的附着物,应作价补偿。如果一方有损失,则应根据引起合同无效的过错责任大小来承担赔偿责任。发包方不能利用无效合同获得被返还土地的同时,而无偿获得所有权属于承包人的地上附着物。
在当代的社会,现在不管是承包林地还是承包其他的土地,一旦发生纠纷,那么双方当事人就必须要尽快的来进行处理,需要找准人民法院,否则的话,就会不予受理,土地承包合同应当是按照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来进行管辖。
-
刘XX与路桥区路北街道洋叶村村民委员会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上诉人(原审原告):刘XX。委托代理人:张元,浙江新台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路桥区路北街道洋叶村村民委员会。法定代表人:於XX。委托代理人:茅XX,浙江XX律师。委托代理人:李X,浙江XX律师。上诉人刘XX因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2015)台路...
-
民法典中合同必须继续履行吗,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
一、民法典中合同必须继续履行吗民法典规定,合同违约后,如果合同可以继续履行的,应该继续履行合同。如果不符合履行条件的,不用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
-
合同违约不接受赔偿就要拘留吗
一、合同违约不接受赔偿就要拘留吗?合同违约不接受赔偿不会被拘留,合同违约属于民事案件。《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二、拘留的类型...
-
合同中未约定违约责任可主张资金占用损失吗
一、合同中未约定违约责任可主张资金占用损失吗合同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按实际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占用资金造成实际损失的,可以主张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