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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财产纠纷怎样处理

法律1.91W
发生财产纠纷怎样处理
发生财产纠纷怎样处理

1、自行协商。债务人如果有还钱的意愿,那么双方可以采取协商的方式进行问题处理,协商的内容可以包括具体还款时间,是否要延期或者分期还款等。协商意见一致,还可以签订还款协议,以此来监督债务人还款。

2、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无法协商的,可以寻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帮助,在第三方的帮助下,再进行协商。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上述两种方式都无法解决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裁决。法院裁决完成,债权人胜诉后,债务人仍然不履行责任还款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对债务人申请强制执行。

因为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之间的矛盾是民事纠纷。在诉讼参与者的参与下,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审理民事纠纷活动,并通过这些活动形成各种诉讼法律关系,称为民事诉讼。诉讼参与者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和第三人,还包括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活动包括人民法院活动、受理案件、调查证据、审判、判决等,还包括诉讼参与者、原告起诉、被告、证人作证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四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