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征地补偿参考标准是怎样的?
被征收土地的地方的县人民政府是需要作出土地征收的规划的,并且根据土地管理法规的规定确定土地征收的标准,同时要在征收土地之前就确定好征地的补偿标准,保护公民的知情权,关于临汾征地补偿参考标准是怎样的接下来让小编告诉大家有关的法律规定。
一、临汾征地补偿参考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五条 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第二十六 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二、农村宅基地被征收能补偿多少钱
(一)土地补偿费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二)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屋财产权益。
(三)安置补助费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综上所述,关于临汾征地补偿参考标准是怎样的小编已经为大家解答了,在征地的时候一定遵守法定的程序,在征收土地之前要根据土地征收的程序对土地补偿标准进行公告,告知公民征地的情况,将征地的用途还有位置等告知公民,在告知之后根据规定规定征收土地。以上就是本站小编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
征地拆迁中,运用好听证也能提高补偿,您试过吗?
在征地拆迁时,经常出现拆迁补偿纠纷,想打官司吧,又觉得自己的补偿差距并不大,不值得花钱请律师,但又不想吃亏。这时,咱们有什么好的办法来解决这个尴尬处境呢?咱们向您推荐听证手段。征地听证是在征地拆迁中被征收人非常重要的一项权利,在现实中很多被征收人并不知道...
-
拆迁案件中程序性方面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企业拆迁纠纷一直协商无法解决,通常可以通过行政诉讼解决,那么拆迁纠纷行政起诉在程序性方面需要注意什么事项,本文将结合本所律师办案经验予以探讨:一、诉讼时效问题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应当在知道该具体行政为之日三个...
-
如何对房屋拆迁进行合法评估?
所谓拆迁评估的合法性,就是在取得合法的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前提下,对拥有合法权益的房地产,严格按照评估的原则、方法、程序进行估算。具体可以分为三个层次:一是拆迁的合法性;二是房地产权属的合法性;三是评估的合法性。一、拆迁的合法性。拆迁评估,顾名思义是有拆迁...
-
土地使用权年期是怎么规定的
一、土地使用权年期是怎么规定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